连江县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连江县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医院

乙方:福建洁洁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HC[GK]*******的连江县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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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被服洗涤按照招标文件执行1按照招标文件执行*******.47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壹万壹仟零捌拾陆元肆角柒分(¥*******.47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服务期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中山路46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连江县医院布类洗涤服务采购。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合同期内所有衣物、布类的收取、洗涤、熨烫、缝补、消毒及运送工作等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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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2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3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4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5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6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7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8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9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0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1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2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3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4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5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6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7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8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19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20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21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22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23 4.2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24 3.4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洗涤服务等费用,按月结算,据实支付。中标人每月五日左右将上月各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等清单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单结算费用的确认,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中标人在提供保障服务的次月5日前开具服务费用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服务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2年(24个月)。

10、违约责任

(1) 中标人如遇不可抗拒的停水、停电、停气等外部因素影响生产,中标人负责联系外洗单位,双方共同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医疗抢救所必须布类。 (2)采购人有特急件、特殊件或对个别布类洗涤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应尽力满足。 (3) 中标人洗涤质量出现重大问题,且无力解决,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均视为单方违约,必须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本合同履行期内,对相关条款异议,产生纠纷,本着友好原则,双方磋商解决,若终未决可提交当地经济仲裁部门裁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洗涤工作不分节假日,全年无休,严格按照医院要求,及时收污送洁,送洗布类必须做到分类、浸泡、消毒、洗涤、熨烫、缝补、折叠、打包、分类运输等流程。 (2)采购人应提供污、洁布类清点交接工作点、停车点,保障收送车辆通畅。布类洗涤收、洗、送周转时间为1天,即当天下午收取,第二天下午回送。如有变动,需经医院同意与院方沟通合理安排时间。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布类的洗涤服务,根据医院的要求,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应及时整改到位。遇到检查或特殊情况应根据医院要求及时下收。 (3)投标人严格洗涤流程,依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运作,确保洗涤质量,采购人可以派员现场督察。投标人洗涤不当,致使采购人医疗布草破损无法继续使用或人为原因造成丢失的,根据院方布草的仓库进价及实际使用情况,予以购买原价赔偿。(以双方每天交接单数量核对汇总);布类洗涤正常破损率每次3%,超过相应破损率的,根据衣物布类的实际使用期限折旧予以赔偿。 (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WS/T 508-2016)及福建省感染管理的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医用被服物品的特点,明确工艺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分类洗涤、统一消毒,并保证洗涤质量;应用无毒、低磷、无刺激性的消毒洗涤剂进行洗涤,并专类包装供应使用。随时接受卫生监管部门的检测,同时医院有权对洗涤公司所洗被服物品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中标人对所有衣物、布类的洗涤,原则上不得返洗。若有返洗的,返洗率不得超过当天洗涤量的0.5%。对当天送达的衣物、布类,达不到洗涤质量要求的,中标人应负责免费重洗(每件返洗仅限一次,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否则按每件次每天30元人民币进行罚款),并24小时内送回,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5)布类清洗干净、整洁,符合院感要求。由于洗涤方洗涤不善、院感不达标等原因造成医疗纠纷或给采购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损失由洗涤方负责赔偿。投标人对分类洗涤物必需折叠整齐、平整、无污渍,对有熨烫要求的物品必须熨烫平整(如工作服、工作裤、大单、被套、枕套、床单、窗帘、隔帘等所有医用被服等),对破损物品(缺纽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等)必须缝补完整(缝补的布类缝补率须达到98%以上),无串色,无褪色,无异味,无明显污渍,科室之间布类不允许混送。 (6)同一品名、同一规格的回送洗洁件,不区别科室、病区标志,按各科室、病区收取数量统一打包回送。 (7)收送布类及清洗要执行分类,总体分类为医值类、病人类、手术类、婴儿类、产房类、门诊类,布类收送各种布类要不同颜色布类袋存放,不得与其他布类混合,做到分开洗涤和运送,收发物品时必须做到洁污分开。 (8)传染病布类按监管部门及院内感染要求规定进行分类消毒、蒸煮及专项处理,严把交叉感染关,采购人送洗物不能混杂有医疗垃圾,采购人人员应将经过专项处理的传染性布类,事先分类包装并做好识别标志,以便投标人专项处理。 (9)布类运送车辆工具应洁、污分开,专车运送,定点放置。按指定路线、地点运送,每日消毒清洗。运送员工作完毕后,要对污、洁运送车进行清理、消毒。 (10)中标人向采购人收取的洗涤费,一月一结算。中标人每月5日左右将上月各品种的洗涤件数、洗涤费、缝补费清单及发票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0日内付款,洗涤品种与数量如有差错双方校对确认,在下月份洗涤费中调整,多还少补。 (11)医院收集人员负责用中标人提供的污、洁袋,将各科室与病区的送洗件集中到交接工作点,并分类装袋,逐袋挂牌,如实填写四联单,方便数量备查及下送。中标人要有数量清点专职人员到交接现场核对送洗及下送布类数量(专职人员待遇由投标人承担),洗涤物品在下发下送时必须做好清点登记工作,工作服要登记到工号,中标人要有规范的交接程序和交接单;当天与物业中心布类工作人员在交接单上确认签字,如未经清点签字确认,出现差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必须每月5日前与医院物业中心人员做好洗涤布类数量核对汇总工作,如有缺失,请认真调查原因,无法找回的,如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须按院方进货单价照价赔偿,且从服务费中相应抵扣。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月纸质版的清洗清单。 (1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执行医用衣物布类洗涤流程,防止交叉感染,保质、保量完成洗涤服务项目。若因中标人未按要求对医用衣物布类进行洗涤的,由此发生的事故,中标人除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外,还需负法律责任。 (13)服务考核要求:采购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成交投标人进行质量抽检,可分为感官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检查。感官指标是指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外观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破损。如抽检一次即发现有不合格,在当月洗涤费中扣除300元。微生物指标的检查是指洗涤后的清洁织物微生物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cfu/100cm ≤200 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化脓性致病菌 不得检出 注:化脓性致病菌包括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铜绿假单胞菌;婴儿用医用织物还应进行沙门氏菌属检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连江县医院乙方: 福建洁洁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连江县凤城镇中山路46号住所: 福清市新厝镇经11路
单位负责人: 郑宇韬单位负责人: 王学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152*****8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清镜洋支行
账号: 账号: ********691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2月20日

标签: 洗涤服务 布类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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