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广西公司通信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021-2023年度区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通信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021-2023年度区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广西公司通信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021-2023年度区管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1-02-20 14:44:52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1-02-20 18: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1-03-01 18:00:00
终止:

********1">中国电信广西公司通信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021-2023年度区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广西公司通信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021-2023年度区管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1-1057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通信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021-2023年度区管项目),包含广西区内14个地市通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含可研、勘察、设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8设计

2.2 本项目划分为 2 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2.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标段划分及中标人对应的份额详见下表(不含增值税价):

标段

采购内容

实施地域

采购预算

(万元)

份额划分

标段一

无线网(宏站、微站等基站、室内分布、WLAN等设备部分);IPRAN(含STN);有线(城市光纤主干光缆网、农村ODN主干光缆网、OLT设备);乡镇传输网(含设备、线路部分);电源及配套,以上专业均含普遍服务、综合业务接入区等项目。

南宁、崇左、柳州、来宾、桂林、玉林、贵港、百色、钦州、河池、北海

29738

1

防城港、梧州、贺州

3675

2

标段二

骨干传输网(省级、本地及城域传输网、政企OTN、集团客户综合接入项目的设备和线路部分);核心网(固网、移动核心网、MEC、信令监测系统);云及业务网(DC、云、平台);IP(IP城域网、IP支撑平台、IPTV、CDN);网络和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IDC。

广西(14个地市)

5987

不划分

合计

39400

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预算、项目规模均为预估,如与实施不符,以实际建设实施规模为准。

2.4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为止。

2.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所报折扣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被否决。各标段的投标折扣最高限价如下:

标段一:无线专业的勘察费:80%;无线专业/设备专业的可研/设计费:65%;线路专业的勘察费:50%;线路专业的可研/设计费:65%。

标段二:设备专业的可研/设计费:65%;线路专业的勘察费:50%;线路专业的可研/设计费:65%。

2.6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甲级);

3.2.2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8 11日至今国内通信工程同类项目勘察设计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无线网(宏站、微站等基站、室内分布、WLAN等设备部分)、IPRAN(含STN)、有线(城市光纤主干光缆网、农村ODN主干光缆网、OLT设备)、乡镇传输网(含设备、线路部分)、电源及配套等同类通信工程设计合同累计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 转包/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3.4 本项目(标段一)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

(1)设计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信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业设计技术人员:40人;

(3)其他设计人员:30人。

注:

(1)除设计总负责人外,各个标段人员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计取。

(2)提供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提供以上人员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0年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提供的以上人员(除设计总负责人)若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的,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投标人的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②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就派遣投标单位人员的2020年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的除外)。因企业设立时间不足原因,无法提供设立时间之前的财务报告,可不提供。 (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中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依法索偿。

********">标段二: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甲级);

3.2.2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8 11日至今国内通信工程同类项目勘察设计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骨干传输网(省级、本地及城域传输网、政企OTN、集团客户综合接入项目的设备和线路部分)、核心网(固网、移动核心网、MEC、信令监测系统)、云及业务网(DC、云、平台)、IP(IP城域网、IP支撑平台、IPTV、CDN)、网络和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IDC等同类通信工程设计合同累计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 转包/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3.4 本项目(标段二)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信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专业设计技术人员:10人;

(3)其他设计人员:25人。

注:

(1)除设计总负责人外,各个标段人员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计取。

(2)提供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提供以上人员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0年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提供的以上人员(除设计总负责人)若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员工的,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投标人的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②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就派遣投标单位人员的2020年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的除外)。因企业设立时间不足原因,无法提供设立时间之前的财务报告,可不提供。 (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中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依法索偿。

********3">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2月20日至2021年03月01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报名。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过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ztf/Index.jsp)进行购买(新平台)。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ztf/Index.jsp)进行购买,具体购买操作指南详见该网址公告通知(联系人:何小姐,020-8382 0346,hejiaxin.gyl@chinaccs.cn)。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920

5.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3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6 如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邮箱等有误而使得代理机构无法与潜在投标人取得联系的,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5.7 未购买招标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0316 09 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15楼1501会议室

6.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建信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广西办事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1501

项目负责人:王宇婷、梁电刚(招标师)、蔡辉云(招标师)

电 话:********710、********280、135*****938

项目联系人:王宇婷、邓莉君

电 话:********710、********710

电子邮件:gxdxz@zjscs.com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920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服务 通信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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