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大道(襄武路至和谐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兴大道(襄武路至和谐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枣阳市中兴大道(襄武路至和谐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中兴大道(襄武路至和谐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枣阳市政府资金(资金来源),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总投资约700万元,计划工期:150天,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有近三年内已建或在建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 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申请人委托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建本工程的建造师,且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企业法人证明、建造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企业基本资料(包括建造师执业证、建造师身份证、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3.3 外地企业入枣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枣阳市行政主管部门和枣阳市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备案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承建本工程者,请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至 22 日(北京时间,每日9 时至 11 时和 15 时至 17 时时间段内,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2000元的图纸押金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人退还图纸,招标人返还其图纸押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04 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 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 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 秦黎峰电话: 138*****688
2013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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