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所属 工程 | 桩类别 | 检测内容 | 检测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元) |
2021年需提供桩基检测服务的代建项目名称 | 预制桩 |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 静载荷试验 | 1根 | 元/吨 | 52.5 |
桩身完整性 | 低应变 | 1根 | 元/根 | 48 | ||
高应变 | 1根 | 元/根 | 2000 | |||
水泥搅拌桩 | 单桩承载试验 | 1根 | 元/根 | 2400 | ||
复合地基承载试验 | 1根 | 元/根 | 2400 | |||
取芯(含压密注浆) | 1根 | 元/根 | 1350 | |||
沟塘暗沟回填加固检测(每条监测点不少于6个) | 1条 | 元/条 | 1500 | |||
合计 |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大写:玖仟柒佰伍拾圆伍角整(¥ 9750.50元) | |||||
备注:最终桩基数量按各项目实际检测数量为准,不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不变,同时不再计取人员及设备的进退场费。 |
一、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玖仟柒佰伍拾圆伍角整(9750.50元),服务费单价及合价报价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的单价及合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且核准项目等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检测工程师)。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桩基检测项目的所有检测服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仪器与设备使用费、水电费、堆载材料及机械(含仪器、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上下力支费、检测试验费、安全设施费、临时设施费、现场临时道路的加固等费用、措施费(桩头补强、加固、焊接等处理)、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完成相关检测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检测人员的食宿、办公等设施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4500元);专家评委费(按实收取);供应商中标后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议产生的所有费用;询价文件要求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23号
联系人:朱红星
联系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检测工程师)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二)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原件包无需密封。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前密封送至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启东市南苑西路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检测服务项目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需要提供桩基检测服务的代建项目。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3.服务周期要求:本项目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检测。工程现场具备检测条件,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组织人员到场检测,中标人检测合格后一个星期内出合格报告,必须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4.服务地点:各检测项目的施工现场。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40000元(银行汇票或转账),履约保证金在委托的全部检测业务完成后并提交完整的桩基检测资料后七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6. 现场考察
(1)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考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自行组织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原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按项目分别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500元整,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评委评审费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按实付清。
2.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项目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格式见附件三)。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合同价=综合单价×检测数量(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桩基数量按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本项目按检测项目分批付款,每批提交检测报告20日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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