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和石灰石、白云石焙烧工程招标公告

炼钢和石灰石、白云石焙烧工程招标公告

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炼钢和石灰石、白云石焙烧工程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炼钢和石灰石、白云石焙烧工程 。


1.2.2 工程位置: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 。


1.2.3 工程范围:


内容 1 : 炼钢工程,在规划的场地上新建3座350T转炉及其公用辅助设施,包括设备的选择、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及相应的水、风、气、供配电等公辅设施的配置、工艺布置和总平面布置,同时配套建设相应辅助设施 。


本次湛江炼钢工程规模为年产合格钢水量约892.8万吨,年产合格铸坯约875万吨。


湛江炼钢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完成铁水预处理中心(含铁水倒罐站)、3座转炉、5套精炼设施(2套RH、2套LATS精炼装置及一套LF炉精炼装置)主厂房及起重机设施,区域工程及相关生产辅助设施;


内容2:石灰石、白云石焙烧工程 ,总的建设规模为年产活性石灰和轻烧白云石


102.26 万吨,根据规模和品种要求在规划用地上建设1000t/d回转窑二座及600t/d的双堂竖窑二座,含相应原料储运及成品区,及相关的供配电、自动化控制、电讯、仪表、给排水、通风除尘、热力、燃气等公辅设施。


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建设二座1000t/d回转窑及相应公辅设施及二座600t/d的双堂竖窑及相应公辅设施。


1.2.4 规划意见文件: 《关于东海岛东北角约12.985平方公里地块规划用途及规划指标等情况的说明》(湛开住规建规【2013】24号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发改产业(2012)1507号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 。


1.2.7 投资总额限额:人民币 282876.14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 参加设备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2)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含概算明细);3)编制国内外设备清单、设备订货清单,以及非标设备设计等设备文件;4)编制主要建安工程实物量、材料清单;5)施工图设计;6)钢结构详图确认;7)设计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服务;8)设计终版图;9)提供项目报审、报建、报验相关设计文件及服务等。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资质证书。


1.4.2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 本行业高级工程师并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 资格。


1.4.3 业绩要求:


具有冶金行业同类工程业绩。


1.4.4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5 本招标工程接受独立体报名,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4.6 参加本工程项目报名、投标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册的人员。

1.5 报名及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即 2013 年 3 月 19 日至 2013 年 3 月 25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 20 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招标文件 2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 .1 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 .2 投标申请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2 .3 投标申请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 .4 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2 .5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执业专用章)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1.5.2 .6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1.5.2 .7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社保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但也可以为投标单位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如为非法人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1.5.2 .8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 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两次公告报名单位均不满3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将直接发包。

1.6 时间及地点


1.6.1 设计方案开标时间: 2013 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设计方案开标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7 费用


1.7.1 设计费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92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1.8 工期


1.8.1 招标人提供总进度计划,投标人必须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工期处罚约定详见合同条款规定。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1.1 名称: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1.11.2 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金海酒店

1.11.3 联系人: 张培强

1.11.4 电话(手机)号码: 138*****914

1.11.5 传真号码: 021-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2.2 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号8号楼501室

1.12.3 联系人:陈鑫欣

1.12.4 电话(手机)号码: 138*****584

1.12.5 传真号码: ***-********

1.12.6 电子 邮 箱 : chenxinxin@baosteel.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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