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部分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部分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部分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部分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XZB-2012-5080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采购数量(参考数量): 包1: 多通道热流计, 11台(套),烟气分析仪,27台(套);包2:多通道热流计,147台(套);包3:烟气分析仪,117台(套)
采购用途: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用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范围内买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采购设备为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使用。
投标资格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二)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五)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八)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原装进口产品可提供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同一标包中,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种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标包中,同一产品如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加,如代理商的授权书是由中国总代理出具的,则还需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国总代理证明;
(九)投标产品属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范围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3 月19 日起每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28房间,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符合报名要求直接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9日上午9:00时
开标时间:2013年 4 月 9 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金圆大厦四楼第六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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