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支持监管大楼大屏幕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中央电视台支持监管大楼大屏幕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013年3月18日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央电视台支持监管大楼大屏幕系统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0044

2.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交货期

技术要求

1

19、20层监管大厅大屏幕显示系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内

投标设备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2

19、20层监管大厅信源处理和综合调度部分

3

19、20层监管大厅扩声系统

4

19、20层监管大厅中控系统

5

19、20层监管大厅UPS

具体内容详见各包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本项目共计5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 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要求:

第1包:19、20层监管大厅大屏幕显示系统采购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3) 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货物(DLP显示单元、显示控制管理系统、边缘融合投影机)制造厂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所代理货物(DLP显示单元、显示控制管理系统、边缘融合投影机)制造厂商出具的2年原厂保修和2年免费原厂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的书面服务承诺;

6) 投标的DLP显示单元制造商必须有超过100块DLP显示单元一体拼接且已实际部署运营的拼接墙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视频证明材料;

7)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19、20层监管大厅信源处理和综合调度部分采购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3) 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二级);

5) 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6) 投标人必须为货物原厂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7)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货物制造厂商的2年原厂质保证明(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并出具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至少3年的备品备件支持的承诺函;

8)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包:19、20层监管大厅扩声系统采购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3)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以下四种资质中的两种:建设部建筑智能化施工资质一级、中国录音师协会音视频工程企业一级、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和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一级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须为货物原厂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货物(关键设备包括扬声器、功率放大器、网络音频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如产品为进口品牌,出具制造厂商或其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货物制造厂商的2年原厂保修和2年免费原厂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的书面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如产品为进口品牌,由国内代理商出具服务承诺(原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至少3年的备品备件支持的承诺函;

6)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包:19、20层监管大厅中控系统采购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建筑智能化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必须为货物原厂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货物(中央控制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货物制造厂商的2年原厂保修和2年免费原厂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的书面服务承诺(原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如产品为进口品牌,由国内代理商出具服务承诺(原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至少3年的备品备件支持的承诺函;

6)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5包:19、20层监管大厅UPS采购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3) 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成熟的商用产品,且必须为主流品牌。电池设计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投标人须提供电池制造厂家出具的的原厂制造生产证明以及电池制造厂家出具的使用寿命证明文件);

7)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所代理货物2年的原厂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如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厂商,需由设备制造厂商出具加盖其公章的书面服务承诺)。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至少3年的备品备件支持,并提供终身软件升级服务;

8) 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3月18日起至2013年4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和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除第一包为1000元外,其他各包均为6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联系人:杜庆先生 联系电话:********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4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层415会议室,并须附有相当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6.兹定于2013年4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层415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室

联 系 人:高妍宁、王萌

电 话:***-****************

传 真:***-********

邮 箱:gaoyanning@itc.genertec.com.cn,wangmeng@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6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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