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线路(易拉罐)招标公告
运输线路(易拉罐)招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R********954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1-02-28 16: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1-03-01 11: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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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易拉罐运输 | 平板车 | 河南宝钢制罐 | 450 | 垛 | 2021-03-02 | 线路:河南宝钢制罐--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高新区)株洲路189号 |
一、交货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辖区-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高新区)株洲路189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条款名:物流专用1;条款内容: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将货物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或变更承运时间造成甲方用户拒收或退货的,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货物运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或出现用户拒收等异常情况的,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走。没有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收货地点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承担。9、货物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后,如发现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注明是否收货,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乙方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货物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用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所有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2、乙方承运过程中如有成品罐损耗,甲方承担每车次成品罐实际数量的千分之三只罐(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对运输商品予以防护,否则不予承担运输罐损耗),以用户实际签收数量为准。超出上述范围的损耗由乙方承担,每只罐财务给定的销售价格赔损;但如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对甲方货物装运完毕后擅自拼车转运等)造成甲方货物灭失、大量破损、凹瘪、雨淋受污染而遭甲方用户拒收的,乙方应当按货物直接损失的2倍进行赔偿,并承担其它相关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及时偿付赔偿款或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运费直接将赔偿款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1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六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每月10日之前乙方按照上个月实际承运的业务开据合规运输发票,并提供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回单。2、付款期限: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开票日期开90天商票,前提是乙方已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了准确无误的发票和运输回单,如乙方提供的发票和运输回单与实际运输业务不相符,或者运输回单有缺失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回单缺失部分的运费,并且不对因此造成的延迟付款承担责任。3、付款方式:月通宝或宝钢承兑。第七条:合同期内运输价格的调整的约定1、在合同期内,如果国家相关政策(如税收政策等)改变引起运输成本变化超过+/-5%的,双方应当就运输价格的调整进行协商。(备注:国家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严格控制超重、超宽、超长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此范围)第八条:合同解除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就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承担责任:1、因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车辆装运货物、不能按时送达等原因,造成甲方用户停产、甲方用户停止甲方供货等对甲方经营和产品声誉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后果的;2、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投诉质量异议,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被暂停供货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经济损失而乙方在10天内不确认为此损失负责的;4、合同期内因为政策变化导致运输成本下降幅度超过5%,甲方提出重新确定价格而乙方拒不同意的;5、在节假日期间,乙方无法提供承运服务或者无法完成甲方委托的运输业务的;6、乙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或进入其他类似的法律程序的;7、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无法按时提供车辆装运甲方货物(以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达到装货地点或者没有及时书面响应甲方的运输指令为准),致使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承运商的,所发生的运费应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风险保证金或者运费中抵扣,无需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时,每次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均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一个月以责令乙方整改。2、因乙方原因与甲方员工发生语言、肢体冲突或者恶意诽谤甲方工作人员,经确认后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3、如乙方同时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在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装卸甲方其他运输服务承运商承运货物过程时出现故意刁难、拖延时间或者不按甲方要求提供装卸货物的情况,一旦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第十一条:甲方禁止行为1、甲方员工不得以打扫卫生、装卸货物、加班、提供装卸设施为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或者宝钢包装反映。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四、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100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须为宝钢包装或河南宝钢制罐合格承运商。
六、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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