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温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温州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相关情况及数据以2020年12月市委巡察办审核通过为准)。

市国资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把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检查,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推动国企改革发展的机会,确保此次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严肃思想政治认识,加强整改组织领导。4月7日成立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经过多次研究讨论整改思路,4月8日制定“巡察整改方案10日计划”,明确方案制定的关键步骤、具体要求和注意要点,注重把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年度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同新一轮深化市级国企改革结合起来,注重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国资监管综合成效。二是严把整改方案制定,确保措施扎实有效。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条对照问题细化为99条整改任务,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经与市委第三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的反复沟通对接、多轮修改完善,于4月27日正式形成巡察整改方案。三是严格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见行见效。全过程均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一个不漏地全面整改,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委党委于6月22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由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天候、全过程、全纪实推进,每半个月开展集中督查汇总,及时梳理已完成整改事项,纳入后续整改事项,需进一步加强整改事项等,尽可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与市委第三巡察组和巡察办及时沟通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后续整改23个(其中已提交审核17个、待市纪委线索核查2个)。对违规违纪的,诚勉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13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报市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5个问题涉及2名市管干部;挽回损失38223.39元。建章立制22项,其中制定制度18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不断增强班子核心力和统领力。

(一)针对“深化市属国企改革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新一轮市级国企深化改革。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1月正式开启新一轮深化市级国有企业改革;2-5月全面部署市属国企布局结构优化工作,研究确定各集团主业、本级内设机构、下属企业整合等事项;通过归并同类业务、清理劣势企业,使主业更突出,布局更合理,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这轮改革是近10年来温州最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布局优化工作;统筹市本级全部国资国企,形成10家比照正县级单位管理市级国资集团、3家比照副县级单位管理国有企业的新格局,实现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全覆盖;计划通过深化十个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为加快温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二是谋划国企3-5年上市计划。4月底指导各市属国企研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并将谋划培育上市作为重点内容。今年将重点攻坚公用集团珊溪水利公司IPO报会,交发集团诚达公司积极谋划推进新三板转板上市,温州设计集团下属事业单位改制和集团内部整合改造工作。三是牵头做好市属国企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招商引资相关保障、考核、项目库管理、国企招商平台信息发布等工作,全年计划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亿元以上;截至11月底,已审核入库项目45个,发布招商引资推荐项目36个,促成招商引资落地项目55个(今年新增项目27个),到位资金近42.78亿元,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针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未建立”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国企公司制改造。对市本级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排摸,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分类实施公司制改制;截至目前,市本级国企已100%完成。同时,根据全省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推进县级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该项工作的全市完成进度为93.6%,位居全省地市前列。二是新设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以原市金投集团为主体,划入市农投集团持有的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股权,后续将逐步注入各市级国企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三是进一步完善国企公司治理机制。研究制定董事会构成的制度要求,优化董事会结构和运行机制。外部监事缺配系我市2019年机构改革将我委所属监事中心划归审计局所导致的客观事实;鉴于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配置需等待新《公司法》予以明确,我委计划待《公司法》修订后,结合实际出台监事会管理办法并配齐外派监事。四是全面开展职业经理人调研谋划。目前已在新一轮市级国企深化改革中明确要探索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严格实施已制定的《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系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所涉及职业经理人试点内容。

(三)针对“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担当”的问题。针对名城与城投资产债务问题,已通过整合实现内部消化,彻底解决两家企业分设以来资产和债务划分不清问题;针对工业集团托管困难集体企业社保欠费问题,已基本确定解决的操作办法,逐步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医疗费用等问题;针对旧城改建拆迁事务处亏损未结算问题,已确定参照标准,近期经中介机构审计后将开展正式结算。同时,全面开展市属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梳理排查,重点梳理时间跨度长、涉及利益大、解决难度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分类处置原则。

(四)针对“利润低,负债高”的问题。一是指导各集团研究三年行动计划。4月起,各企业聚焦市场化转型,重点围绕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研究培育业务和拓展板块;市国资委研究制定《温州市属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邀请专家开展征询后实施。二是全面部署市属国企主业调整,解决业务重叠问题,指导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做大,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已研究明确每家集团核心主业2-3项,培育主业1-2项;并于5月12日正式批复。现10家市属国有企业共有主业43项,其中核心业务23项、培育业务21项。三是按照深化市级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参考浙江省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框架,按照对标贡献、拉开差距、激励先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市属国企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考评指标,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使考评结果更加精准的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今年全市新增考绩项目C组(即10家市属国有企业),并配套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及实施细则。四是优化国有企业布局结构。在今年市级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优化方案中,明确划入13家企业或股权,7月底已实现系统外企业和资金划转到位,市属国企的资产规模进一步增长。

(五)针对“对国有房产底数不清,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开展“房产空置、权属证明不齐、租赁合同履约情况”三项排查。据排查:房产空置占总量4.37%,空置原因主要是转租中转和宏观经济影响;我委将深入开展“降闲置提效益”行动,多途径盘活资产。针对权属证明不齐问题,我委已在现代集团试点解决权属瑕疵问题的路径,形成案例法,指导其他集团逐批有序推进问题破解。房产租赁合同欠租约75宗,占比1.13%,正大力开展合同履约专项督查,倒逼欠租问题根治。二是做好“有机更新”及存量资产盘活。下达国有厂房(公房)有机更新2020年目标任务10万平方米,提升房产利用率至90%以上;截至11月底已完成更新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预计年底前将完成10万平方的目标任务,房产利用率已提升至90%。三是以市现代集团为试点开展权属证明不齐问题破解研究。市现代集团已试点完成部分房产权证办理,我委将总结经验形成案例法,用以指导其他集团逐批有序推进瑕疵问题破解。下一步:对排查发现的企业未整改到位问题,继续采取专项督查、通报倒逼、奖优罚劣等措施,并通过建章立制提升企业租赁管理水平。

(六)针对“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指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于个案问题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关于酒店亏损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原国有酒店系计划经济产物,存在设施陈旧、吸引力不足等问题,不符合市场需求;已于6月18日新设文旅集团,将以打造连锁式酒店经营为目标,创建自有品牌并全面更新改造。关于建设集团大额工程款及保证金无法回收问题,主要是在司法催收执行中存在部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或财产无法处置情况。关于国有房产欠租问题,目前系统被欠租共59宗,已收回原欠租30宗,其余欠租项目均已督促企业通过司法途径及部门协调等方式解决。二是部署开展市属国企2017至2019年投资管理全面排查。通过企业自查和集中排查,对投资管理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价所涉及的6项关键内容进行检查;各企业执行情况基本良好,大多能按制度要求实施,但仍存在投资计划及分析报告内容良莠不齐、报送不及时、后评价不到位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委已通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提升市属国企投资管理工作。

(七)针对“服务企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对委机关国资监管各类业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材料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的标准,落实委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整改。经梳理,共减少采购项目外聘专家备案、采购项目邀请招标项目备选供应商备案等14项业务事项。6月5日起,涉及我委办理的46项业务事项,均已实现在温州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网上办理平台受理,并均有明确的办事指南。二是将市属国企生产经营性用车审批纳入委机关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并明确办实事南,符合申请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全面开展市属国企车辆排摸,全面掌握市属国企车辆信息,根据排摸情况研究审议市属国企生产经营性用车审批配额标准;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性用车审批的流程重新作了调整规范。

(八)针对“冗员多负担重,人才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研究分析国企不在岗问题症结:一是因企业改制,部分职工待下岗安置;二是因企业资源整合,一些老企业面临破产、关停、并转等现实,被迫推行“内部退养”以缩减支出;三是因市场需求萎缩或业务变更,企业难以消化员工而出现的挂靠、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四是个别由于健康原因无法工作人员。鉴于历史成因,目前我委指导企业注重思想疏导,通过支持不在岗职工重新返岗、鼓励不在岗职工自谋出路、通过时间逐步消化等方式妥善解决冗员问题。二是加大市属国企研究生引进力度。今年以来,我委主动与高校联系,开展“留温州-享未来”招才引智工作;上半年与温州大学联合举办市属国企2020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推出243个招聘岗位,其中研究生岗位14个;共有1200名毕业生应聘,其中研究生84人;11月组织10家市属国企赴武汉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武汉站引才活动,共推出201个管理技术岗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91个,有意向来温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作为人才引进直接予以招录,并在工资待遇上予以倾斜。今后,我市国资系统将陆续推出工作岗位,为我市国企高质量发展完善人才要素支撑。三是刚性实施员工数量“只减不增”、招聘“减十补八”、编制外用工“只出不进”,上半年已核减员工编制6006个。改革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竞争类主要与经济效益挂钩,功能类主要与任务完成率挂钩同时兼顾效益,公共服务类与营业收入、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挂钩同时兼顾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要求企业不断完善内部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构建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

(九)针对“智能信息化建设滞后,效能低下”的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委机关各业务处室需求,研究提出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计划;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信息化管理体系,2020年重点实现国企人事、国资采购信息化监管,3年内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信息化管理体系。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党的思想建设为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针对“学习态度不端正”的问题。摆正思想,每位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我反思在学习上存在的态度不端正、不自觉等问题,在6月2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全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刘峰代表班子剖析存在该问题的根源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常以工作繁忙为由,把学习当作“软指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的思想建设责任不够落实,贯彻党内各项制度不够到位等。同时,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机制。同时,明确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具体可操作的有关要求并发各委领导,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频率、学习主题、学习形式等任务要求,健全中心组学习考勤纪律、任务清单、学习档案等制度,加强中心组学习选题会商机制,完善培训、调研文章、学习情况等报送管理等。今年以来已经按要求开展三次比较规范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

(十一)针对“存在学习记录造假现象”的问题。一是严肃2个个案问题的调查处理。产生该问题根源主要是前几年委机关学风不实问题仍普遍存在,中心组学习秘书思想上不重视,没有真正将其置于机关党建的首要地位抓紧抓实,对于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规范性、严肃性思想认识不足,对中心组学习的安排与记录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委党委已给予负责同志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全面开展委机关党的思想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专题报告;重点检查委党委及各党支部思想不重视、学风不实等问题,明确要严格学习制度、创新教育形式、强化考核奖惩,持续强健理想信念。针对发现的个别支部学习活动不正常问题,机关党委平均每两个月开展随机抽查并落实整改,6月底正式出台《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制度》,目前委机关各项日常学习制度执行良好。

(十二)针对“国资委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明确工作机制并开展宣教。明确意识形态“五责协同”机制,由委机关党委和党建工作处具体操作。委机关各支部就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宣教,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二是协助市委宣传部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将国企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国企党建重要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国资系统网评机制。组建市国资系统网评员队伍,修改完善委机关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市国资委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能力。四是针对2019年国企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到位的贴子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并作出妥善处置。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党的组织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十三)针对“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委党委和每位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反思,在6月2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刘峰代表班子剖析存在该问题的根源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贯彻党内各项制度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和基层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各项程序执行不够到位,班子成员之间缺乏斗争精神等。同时,完善委党委民主生活会机制,明确了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要求、会前准备、会议程序、会后通报等关键环节;重点突出对照检查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六方面主要内容;明确民主生活会方案应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做好四方面准备工作;会后15日内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并报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

(十四)针对“基层组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针对仍然存在的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支部活动记录管理松懈、党费收缴不及时、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现象等问题,我委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学习机制、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等六方面着手落实整改,目前基层组织管理已基本规范到位。同时,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内学习、“三会一课”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资金账户管理,强化党费监督管理。同时,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出台《温州市国资委机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温州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基层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关于3个支部无法提供支部学习记录本的问题,委党委已对时任2个支部书记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另1名支部书记现系市管干部,情况报市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十五)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在2019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指出我委存在党费收缴问题时,委机关党委经着手整改,今年1月起委机关各党支部均已严格落实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制度规定。同时,结合委机关基层组织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对委机关党费收缴问题全面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在3月份的日常督查中发现第一支部党费收缴标准未及时调整问题并立即落实整改,目前未发现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修订出台《温州市国资委机关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温州市国资委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公示制度》;规范资金账户管理,强化党费监督管理。4月29日下午,委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培训会,明确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要求。

(十六)针对“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到位”的问题。全面开展委机关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政治敏感性不够,态度不严谨,业务不熟悉,执行程序不到位,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问题,一是反思剖析,提高认识,党委班子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并于6月中旬专门派干部参加市组工干部业务培训;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全面整理2013年以来选人用人相关台账,并结合实际制定《温州市国资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选人用人相关工作规则,明确具体流程;三是全面核查,举一反三,开展档案审核“回头看”等整改措施。针对这一问题落实问责,委党委已对责任处室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当年不能评为优秀。

(十七)针对“因私证件申领、收缴和保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委机关因私出入境管理自查自纠,因思想不重视、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仍存在领取无登记、归还不及时、审批不规范、部分干部审批表信息填写不全等问题。目前,已从政治高度认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健全制度并严格落实,目前未发现违规现象。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的同时,结合委机关实际,在巡察期间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和证件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审查手续,规定次数时间,完善证件管理、领取制度,严肃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纪律,目前各项制度执行效果良好。针对这一问题,委党委给予4名当事人批评教育处理,对责任处室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党的作风建设为永恒主题,不断增强全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十八)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屡有发生”的问题。对2013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涉及超标金额的已经全面清退到位。今后,委机关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委办发〔2012〕96号)与《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淅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要求。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委机关内控制度,9月23日出台《温州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办法》等5项内控制度,文件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支出标准和报销管理程序。财务管理办法中特别规定了逐月公开公示与定时报告公务接待情况,每月10日前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开公示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及总额情况(含单位食堂开支),并填写《市直单位公务接待情况报告表》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同时,由委机关纪委牵头,不定期对我委“三公经费”等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杜绝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委党委已对责任处室负责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十九)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对2013以来的差旅费支出进行全面排查核实,5笔涉及未附出差审批单,目前已要求补办或说明;3笔涉及违规多报已全部清退。今后,将严格依照《温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温财行〔2020〕3号文件标准执行差旅费报销。工作人员出差应事先按照规定审批,填写《温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委机关内控制度,9月23日已出台《温州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办法》等5项内控制度,文件明确了差旅费的支出标准和报销管理程序。同时,由委机关纪委牵头,不定期对我委“三公经费”等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杜绝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委党委已对时任财务人员给予谈话提醒处理;涉及市管干部情况报市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二十)针对“违规发放福利慰问品”的问题。对2013年以来福利慰问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前违规发放的已全部清退,累计追回违规发放节日福利和高温慰问品金额15255.8元。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中有关工会福利发放的制度规定,加强福利发放的审核监督,合理合规发放福利慰问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涉嫌违规发放高温慰问品的时任分管领导情况,报市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二十一)针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2014-2018年间,委班子述职报告重复涉及6人9年度。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中,明确将部分委领导存在的述职材料中自我剖析不深刻等形式主义问题,纳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内容,要求领导班子认真反思剖析,落实整改。会上,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峰代表委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从总体上查摆原因、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并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方向;每一位班子成员也对照巡察反馈的涉及自身分管领域的问题逐条进行自我批评,查摆原因、深刻反思、剖析根源;班子成员之间也开诚布公地就目前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意见和工作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针对个案问题开展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今后将加强思想教育,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委机关内控制度;并由委机关纪委牵头,不定期对我委“三公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杜绝发生违反财经纪律情况。针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委党委已对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十二)针对“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个案问题形成调查报告,对2013年以来所有的财务支出进行全面排查,共违规64笔,已全面依规补附凭证,共清退7225.34元。同时,健全委机关内控制度,9月23日已出台《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办法》《市国资委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温州市国资委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合同管理办法》等。同时,由委机关纪委牵头,不定期对“三公经费”等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针对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委党委对时任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均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党的纪律建设为治本之策,不断增强全员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十三)针对“部分党员干部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缺乏,对本单位工作和事务存在漠视态度”的问题。对巡察反馈的个案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委党委仍存在党性锻炼不够重视,执行纪律不够严格,对委机关全体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强调不够的问题,还有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候碍于情面,倾向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与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上态度还不够坚决等问题。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全体人员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已出台《温州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温国资委机关党委〔2020〕6号);从“提高认识,强化规矩意识”“严肃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强化意识,提升工作效能”“加强监管,从严执纪问责”四方面出台12条具体举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关于缺乏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问题,委党委对时任处室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十四)针对“报销凭证管理不严”的问题。针对巡察反馈部分党费支出缺乏原始凭证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核查整改,目前均已补齐缺失凭证,确实难以补齐的也均形成情况说明。对2013年以来委机关党费支出和系统党费支出开展全面排查,并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并对存在的涉嫌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报销凭证不齐全、审批手续不到位等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修改完善《市国资系统党费收缴和党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党费收缴的数额和时间,党费使用范围和程序,区分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等关键内容和操作细则,并严格执行。针对党费凭证遗失问题,委党委对时任负责人与其他问题一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涉及其他市管干部的情况,报市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二十五)针对“白条子入账”的问题。针对“白条子”入账问题逐项核查整改,目前该反馈问题涉及的4张发票均已按正规报销程序入账;同时对2013年以来系统党费支出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白条子入账现象。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修改完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修改完善《市国资系统党费收缴和党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党费收缴的数额和时间,党费使用范围和程序,区分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等关键内容和操作细则,并严格执行。针对“白条子入账”的问题,委党委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涉及市管干部的情况,报市纪委第四监督检查室。

(二十六)针对“党费账面现金余额过大”的问题。对2013年以来系统党费支出、党费账户现金余额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目前,我委已进一步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实行会计、出纳分设管理,党费业务管理工作由委党建处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由委办公室代管,目前党费账目无现金余额,所有党费存储和收支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现。今后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修改完善《市国资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党费收缴的数额和时间,党费使用范围和程序,区分党费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关系等关键内容和操作细则,并严格执行。

六、关于夺取负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重要保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十七)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员责任;由一把手担任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具体牵头负责,委机关内部的责任落在机关党委,系统的责任落在党建工作处。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年初谋划分工,年中检查监督,年终领导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的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今年,结合巡察整改有关要求,于6月初印发了《2020年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温国资委党委〔2020〕22号),明确了4大方面13条具体任务,并与各市属国企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

(二十八)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修改完善《中共温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工作规则》(温国资委党委〔2020〕12号),明确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党委会具体流程等关键内容并严格执行,其中明确会议议题要在会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位党委成员和驻委纪检监察组;委党委及成员执行工作规则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述责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内容。修改完善《温州市国资委议事工作规则》(温国资委〔2020〕35号),明确委机关会议制度、纪律和作风等关键内容并严格执行;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

(二十九)针对“履职尽责不够”的问题。针对软件开发项目问题开展全面调查梳理,已形成详尽调查报告报市纪委。

(三十)针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重视、不深入”的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委机关目前岗位廉政风险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经查: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是党委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缺乏风险排查的主动性和执行力,导致排查工作存在走过场、应付的现象,不愿全面深入地排查廉政风险点,思想认识上有抵触心理。二是制度执行上不够有力,风险排查不够及时,风险点查找的方式比较单一,很多同志的风险点查找仅仅是依靠自己查,没有结合同事找、群众提、领导点等方式深入全面查找,导致有些同志的风险点查找深度、广度不够。三是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不够具体,个别同志风险点查找不够具体,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不少人员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内容雷同,没有对症下药。经整改,目前我委20名中层干部均已按要求落实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没有发现不规范问题。目前,我委已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写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党支部落实责任人,采取“定期+动态”相结合的方式,按要求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同时形成委组织人事处和机关纪委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根据提拔任用、岗位调整等情况,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动态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针对委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发的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岗位调整、线索处置、违纪违规等情况,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加强动态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

七、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巡察整改工作为推手,提升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综合成效

(三十一)针对“思想认识不足,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梳理2016年市委作风巡查反馈的17个问题,仍存在薪酬账户处置不及时,公务接待、选人用人等事项不规范问题,主要原因是时任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没有将问题一抓到底的决心,总是过多强调客观原因,如薪酬账户存废必要性不明确,资本金账户部分资金待确认,委机关财务人员不专业等,没有将市委作风巡查反馈问题上升到政治高度予以高度重视并落实整改。目前,各项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八、关于专题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十二)针对“对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方面指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个案君已形成调查报告,同时,围绕提效益构建长效机制:一是明确十方面举措,全力推进市属国企改革;二是重点配合市财政研究出台“国企承接政府性项目运作机制”,彻底划清政企边界;三是改革完善业绩考核制度体系,真正体现企业经营成果激发积极性;四是引导每家集团围绕走向市场提升活力制定并实施市场化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五是组建国资专班加速推进有效投资;六是严格落实“1+18”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及“温纪〔2016〕13号”7项监督制度,促进保值增值。

(三十三)针对“大额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个案已形成调查报告;严格落实《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试行办法》。开展2013年以来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共调查企业大额资金使用涉及516亿,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总体良好,审核审批程序基本规范;系统企业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共719项,基本涵盖企业管理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但也有个别企业制度修订不及时,个别事项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集团所属企业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均已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今后将从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监督约束两方面着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十四)针对“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针对个案君已形成调查报告,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到期债务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每月对企业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组织开展对市属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及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温国资委〔2020〕42号),共调查企业大额资金使用涉及516亿,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总体良好,审核审批程序基本规范;系统企业制订或修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共719项,基本涵盖企业管理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但也发现个别企业制度修订不及时,个别事项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集团所属企业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均已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今后将从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监督约束两方面着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十五)针对“对国有房产底数不清”的问题。一是开展“房产空置、权属证明不齐、租赁合同履约情况”三项排查。据排查:房产空置占总量4.37%,空置原因主要是转租中转和宏观经济影响;我委将深入开展“降闲置提效益”行动,多途径盘活资产。针对权属证明不齐问题,我委已在现代集团试点解决权属瑕疵问题的路径,形成案例法,指导其他集团逐批有序推进问题破解。房产租赁合同欠租约75宗,占比1.13%,正大力开展合同履约专项督查,倒逼欠租问题根治。二是做好“有机更新”及存量资产盘活。下达国有厂房(公房)有机更新2020年目标任务10万平方米,提升房产利用率至90%以上;截至11月底已完成更新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预计年底前将完成10万平方的目标任务,房产利用率已提升至90%。三是以市现代集团为试点开展权属证明不齐问题破解研究。市现代集团已试点完成部分房产权证办理,我委将总结经验形成案例法,用以指导其他集团逐批有序推进瑕疵问题破解。下一步:对排查发现的企业未整改到位问题,继续采取专项督查、通报倒逼、奖优罚劣等措施,并通过建章立制提升企业租赁管理水平。

(三十六)针对“房产空置闲置多,有效利用低”的问题。全面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空置房产、权属证明不齐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降闲置提效益”专项行动,多途径盘活资产。做好“有机更新”及存量资产盘活。下达国有厂房(公房)有机更新2020年目标任务10万平方米,提升房产利用率至90%以上;截至11月底已完成更新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预计年底前将完成10万平方的目标任务,房产利用率已提升至90%。

(三十七)针对“督促企业规范租赁管理不到位”问题。 针对欠租个案查清问题,已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对于尚未收回的已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倒逼企业分门别类进一步处置:一是通过破产申报、强制执行等司法措施进行催缴;二是通过仲裁进行催收;三是通过部门协调助力化解。全面部署开展“租赁合同履约情况”排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查明市属国企近三年共有租赁资产6648宗,三年累计欠租75宗、欠租金额10279.58万元,目前剩余欠租情况基本为以上余留个案。

(三十八)针对“督促市属国企之间清产核资工作不到位”问题。形成《名城集团与城投集团两家的资产和债务问题调查报告》。新一轮市级国企布局结构优化方案谋划过程中,我委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积极推动以城投集团为主体,更名城发集团,划入名城集团为全资子公司;通过整合实现内部消化,现已彻底解决城投集团与名城集团两家分设以来资产和债务划分不清问题。开展市属国企之间历史遗留的资产清查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并已明确处置方式。

(三十九)针对“推进解决企业债务和历史投资款问题不积极”问题。对巡察反馈的个案问题形成调查报告;全面开展企业债务和历史投资款问题排查并形成报告,市政府已专题研究解决。同时,严格落实债务月报和分析制度,研究出台《温州市市属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试行办法》(温国资委〔2020〕50号),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以钉钉子精神一改到底,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事项落实。我委纳入后续整改的问题,除已履行责任追究相关程序的外,主要包括国企人才保障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资产盘活不充分等;我委均已明确整改提升思路,将按照计划稳步推进解决。二是以从严治党为主线,全面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12项举措,强化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执纪问责。三是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不断提升国资监管能力水平。始终秉持履行国资监管职责、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为主责,坚持以巡察整改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进一步落实深化市级国有企业改革各项要求,全力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着眼保值增值、做强做大、以人为本、提升效率、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等发展目标,创新解决市级国资布局不合理、企业不大不强不优,融资能力偏弱等重点问题;不断优化调整业绩考核激励机制,着力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效益,加快国企市场化转型;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使市属国企真正成为温州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排头兵。

温州市国资委党委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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