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分公司北凯旋路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扩建项目

2021年长春分公司北凯旋路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扩建项目


2021年长春分公司北凯旋路加油加气站

加气部分扩建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021年长春分公司北凯旋路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扩建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021年长春分公司北凯旋路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扩建项目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2021年长春分公司北凯旋路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扩建项目

2.2采购项目内容:北凯旋路加油加气站:新增一台压缩机、一台加气机,更换一台卸气柱,CNG管道铺设,地面硬化拆除恢复等。

2.3建设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计划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3年以来有加油加气站施工改造业绩;(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来有加油加气站施工改造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施工方面:

(1)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承包商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进行注册。

4.2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

下载时间:2021年0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24日16时00分。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5.2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09时00分。

6.2递交地址及场所:吉林省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1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11室。

7.3开标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11室。

8.其它

8.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8.3合同条款规定:

(1)如遇国家税率变更,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不含税金额一致。

(2)自施工合同审批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就本合同项下发生应收账款业务向其他第三方机构办理应收账款保理、质押以及其他融资业务,以及向第三方提供任何甲方的合同、发票等资料。也不得将该应收账款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对发票和应收账款金额等信息的确认不具有特殊认可的效力。

9采购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洛阳街39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刁承磊;

电话:187*****777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08;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02月21日


标签: 扩建 加气 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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