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江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启东江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寅阳镇戤效路8号

2.1.2建设规模:对现状设备规模1万m3/d及土建规模2万m3/d的预处理设施、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改造。新建规模1万m3/d的预处理设施及规模2万m3/d的二级处理及深度处理设施,同时对现状排放口进行改造,使江海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3万m3/d。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执行。

2.1.3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2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须在批准的可研报告的基础上,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设计图纸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质量为合格,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执行。

2.2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直至通过环保验收的工程 EPC总承包建设,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初步设计:中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概算文件编制、送审等全部工作,并保证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二)报建手续: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三)施工图设计:中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四)施工:中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人要求及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五)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直至通过环保验收,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六)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中标人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沉降位移观测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注:本工程可研报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经公开,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设计业绩:企业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污水日处理量1.5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企业施工业绩: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承担过污水日处理量1.5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施工(含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4其它要求:

?????近五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13 15 9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jy.nantong.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3 15 9 30 分。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13 15 9 3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江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寅阳镇戤效路8号地 址:启东市民乐路万豪花园29幢

邮 编:226200 邮 编:226200

联 系 人:陆亮亮 联 系 人:孙金花

电 话:139*****881 电 话:0513-83352336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fgyjszx@163.com

10.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12 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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