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湖塘生态养殖示范区工程招标公告
高湖塘生态养殖示范区工程招标公告
宁海县高湖塘生态养殖示范区工程
11.交易登记号:13GC060047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高湖塘生态养殖示范区工程已由宁波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建设,项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 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宁海县大佳何镇高湖塘。
工程概况:工程部分Ⅰ标段投资约81万元、Ⅱ标段投资约88万元;对高湖塘老塘塘埂进行坡面整理,坡比为1:1.5,坡脚浇筑C20 砼地梁,尺寸为300mm×200mm(高×宽)。地梁底部通长铺设100mm 厚碎石垫层及1.2m 宽350g/㎡防渗土工布,土工布采用原有护坡材料。护坡采用60mm 厚C20竹筋混凝土浇筑至塘埂顶部。
招标内容、范围:宁海县高湖塘老塘改造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Ⅰ、Ⅱ标段:30日历天。
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开标时先开Ⅰ标段,再开Ⅱ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4人,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报名的投标单位及其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若是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
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4各投标人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3年3月19日15时00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8.2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8.3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8.5 保证金金额:Ⅰ标段:壹万陆仟元、Ⅱ标段: 壹万陆仟元;
8.6 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25日16:30时前。
8.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 代理人: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地 址:宁海县大佳何镇 地 址:宁海县跃龙路103号二楼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邮 编:315600 邮 编:315600
联系人:林建东 联系人: 金晓本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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