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融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福清市融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融康医院

乙方: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HZZB[GK]*******-1的福清市融康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150212 食品用类似原料 食品用类似原料2(年)**************国内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肆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照实际每批次采购计划单的要求,在送货单要求日期的上午07:30前将要求的所有的产品通过固定的车辆及司机送达交付地点,供货期为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融康医院;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物资验收实行索票索证制度,每种物资必须保留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乙方需要时须在一小时内提供证明材料。对蔬菜、蛋类等农产品,实行可追溯制度。乙方须提供剩余期一年以上的供货合同。 3、大米:所采大米有效保质期不得低于三个月,无霉变,无虫害,无杂质。乙方须每半年提供一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生鲜类:蔬菜色泽新鲜、当日上市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5、猪肉: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乙方须同时提供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 6、鲜鱼:眼球透明突出,压之有弹性,体表有透明粘液,鳞片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肛门凹陷,肌肉坚实有弹性,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 7、以上产品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均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8、冷冻食品: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无过保质期,非病死禽、畜制品。还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冻品解冻失水率不得超过6%。 9、副食品: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干货要求保证干性。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蛋类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10、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乙方须每半年提供一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1、质量保障:所有食品保质期不少于一半,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以上质量要求,散装食品需提供当天店内的,且确保食物质量。 12、为保障食品安全,乙方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提供福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食品安全追溯码”。乙方须对本项要求作出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每批次供货时间: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于上午07:30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临时补货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 2、每批次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按甲方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供货地点;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当场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有效结算依据。 3、生鲜猪肉以整块进行供应,生鲜鱼、鲜禽类以剖肚,并按甲方要求切割标准加工。 4、送货清单需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市场价、折扣价。 5、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不存在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 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 6、到货物资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必须按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检疫检测报告,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供货要求。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 7、甲方对供应的物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样检验,甲方提取样品冷藏(150克/48小时)送至福清市检疫检测中心检验,全部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1、采取按月按实支付方式(分为24期支付)。 2、中标人在完成当月供货后,由采购人确认供货质量达标及完成对账无误后,采购人及时向中标人支付当月费用;结算费用以当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3、中标人须开具国家完税发票及当月供货单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所需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则支付时间顺延。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25%。说明: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5万元人民币(预算总金额1.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限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供货期2年(2021年3月1至2023年2月28日)。

10、违约责任

8.1、甲方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甲方可以在收货后两小时内无条件退货。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必须依合同按采购人的要求供应物资,乙方明确不送的物资,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3倍予以处罚;乙方少送物资,影响职工物资食用保障的,按少送物资合同价3倍予以处罚。迟到每分钟罚款10元。 8.2、乙方不按采购人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黑色天气预警除外),造成甲方缺乏物资食用,乙方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所购物资(本批次缺失部分)价值的3倍。 8.3、因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分)价值的10倍。缺斤少两,十倍罚款。 8.4、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快速检测报告)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因此造成甲方缺乏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3倍予以处罚。 8.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等因素)造成甲方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采购人损失物资(本批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1-3倍。 8.6、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7、乙方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8、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乙方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采购人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8.9、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要求及福清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10、乙方所提供产品若三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或单方解除合同。 8.11、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1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1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1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乙方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2、乙方对供应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3、乙方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接受甲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甲方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2乙方需确保在合同期内,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做好相应的续期合同,所承诺事项及时办结,否则视为违约,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清市融康医院乙方: 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龙江街道松峰村口融康医院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通鹤路56号-2号2层
单位负责人: 庄瑞平单位负责人: 许玉秀
委托代理人: 郑琛委托代理人:黄小敏
联系方法: 130*****929
联系方法: 158*****777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
账号:****************01 账号: ****************0587

签订地点: 福清

签订日期:2021年0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 医院食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