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21年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

江安县2021年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

遴选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更好的服务经济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遴选社会投资

申请人实施江安县2021年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江安县2021年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

(二)项目地点:江安夕佳山镇、铁清、四面山镇、迎安镇。

(三)项目规模:拆旧复垦控制规模约6072亩,共17个项目

(四)投资内容:

1.拆除旧房并补助农户。

2.土地复垦。

3.土壤修复并改善和提高土壤质量。包括:a按照相关技术导则,提出修复的风险控制值,形成相应的土壤环境调查、检测、评估报告;b编写《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方案》;c通过对土壤耕种条件的改善以及土壤有机质指标的优化处理,实现复垦土壤等级的提升。

4.安置点基础设施(含“五通一平一排”)。”五通一平一排”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工程费用由投资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经县政府审定后自行组织实施。

5.按照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集中安置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128号)要求,除“五通一平一排”以外的风貌整治工程,涉及外墙、生活广场、亮化、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县政府审定的方案为准。600万元内的风貌整治涉及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工程费用由投资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经县政府审定后并由投资人自行组织实施(如果没有风貌整治工程,县政府将从指标回购款中扣回600万元风貌整治费用;若风貌整治费用没有达到600万元的,县政府将以600万元为基数,扣减其差额部分);超出600万元的,超出部分风貌整治费用由县政府承担。风貌整治方案、财评工程造价经县政府审定后投资人自行组织实施,项目竣工后以审计审定的金额进行结算。

6.组织项目规划、实施、变更、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获取上级指标确认文件,落实后期备案。

(五)拆旧复垦补助标准:按《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府发〔2019〕41号)文件执行。

(六)概算投资:约4.97亿元。

(七)获取结余指标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月。

二、投资申请应具备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投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申请(联合体成员及牵头人合计不得超过2家)。

(二)投资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提供复印件,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3.投资申请人若为法人企业,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截至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的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法人企业可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4.投资申请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5.投资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6.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遴选文件格式);(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7.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8.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遴选的投资申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遴选文件格式)(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9.遴选投资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投资申请人鲜章)。

10.具有累计投资实施规模达4000亩及以上“增减挂钩”项目(提供投资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和购买遴选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查验原件。

(二)报名时间:请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润国际2栋1楼101号报名,购买遴选文件,不接受电话、口头和邮寄报名。

(三)报名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润国际2栋1楼101号。

(四)遴选文件获取:现场发售,投资申请人现场购买遴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资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遴选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资保证金条件(实质性要求):

1.投资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报名截止时间内缴纳。

2.投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资保证金4000万元到指定账户。中选后,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当地设立项目实施公司,并将其中的1200万元转作履约保证金;2800万元转入项目实施公司与甲方设立的共管账户,主要用于启动拆旧复垦、农户房屋补偿费用。未中选单位的投资保证金,在遴选活动结束后5日内按原打款账户渠道无息退回。

(六)项目节余指标回购款支付时间:从获取上级指标确认文件之日起,第120天内支付总回购款的30%,第240天内支付到总回购款的50%,360天内支付到回购总款的65%,540日内支付到回购总款的80%,630天内付清余款。

四、投资申请书递交

投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润国际2栋1楼101号(本项目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与本次遴选有关联系方式

遴选人:江安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奥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润国际2栋1楼10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1*****777

2021年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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