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政府机关大院及部分院外办公点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长宁区政府机关大院及部分院外办公点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区政府机关大院及部分院外办公点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5-********-****
项目名称:长宁区政府机关大院及部分院外办公点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区政府机关大院及部分院外办公点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长宁区政府机关大院及部分院外办公点物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1家投标人中标。(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长宁区机关办公大厦、机关17号楼、区委信 访办9号楼、档案局、宁都办公楼、党派办公楼、政协办公楼、政府采购中心、科委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3)项目周期:3年,本次招标按1年服务期计。(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8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60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如下:(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履约能力;(3)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自行招聘安保人员的许可;(4)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服务团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3: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ome.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长宁区天山路600号思创大厦4号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宁路5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智强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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