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建设招标公告
五通桥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建设招标公告
五通桥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需求论证于2021年2月5日在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有收到供应商提出异议,我单位召集原需求论证专家对有异议的部分进行了重新论证,进行了部分修改。根据《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要求,现将本项目需求论证再次进行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预算:320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2月2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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