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LBXZZC2021-C3-00164-HCJS)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LBXZZC2021-C3-00164-HCJS)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行政区域象州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2日16: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05日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程程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80780
采购单位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采购单位地址象州县教育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工电 话:0772-4301606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程程 0772-4280780

项目概况

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2021-C3-00164-HCJS

项目名称: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2日至2021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2021-C3-00164-HCJS

项目名称: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政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午餐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竞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2月222021年31,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方式: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代理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复印件留下存档,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250元,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5日10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交到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保证金。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

账号:223912010103302296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②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③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④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⑥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地 址:象州县教育路中段

联系方式:黎工 电 话:0772-4301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 覃程程 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程程

电   话:0772-4280780

4.监督部门: 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采购人名称: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2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地址:象州县教育路中段        

联系方式:黎工电 话:0772-4301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覃程程 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程程

电 话:  0772-42807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 大数据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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