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叶顶汽封改造及汽封间隙调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无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叶顶汽封改造及汽封间隙调整工程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汽轮机叶顶汽封改造及汽封间隙调整
工程性质:技改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机组叶顶汽封改造及汽封间隙调整的总承包,包括汽轮机叶顶汽封的采购、运输、施工、验收及轴封、隔板汽封、低压末级、次末级叶顶蜂窝齿+接触齿汽封的检查、更换、调整工作,同时也包括对以上工作的服务、质量保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5.1.2 机构健全、管理创新、注重承诺、服务超前,诚信第一、团队意识强。
5.1.3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保证体系。
5.1.4 拥有国内北重3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3台燃煤火电机组汽封及叶顶汽封改造后安全运行一个大修期(5-6年)及以上的商业运行业绩。
5.1.5 拥有的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1.6 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
5.1.7 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
5.1.8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1.9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⑴ 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认证证书)。
⑵ 投标人近6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⑶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⑷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⑸ 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⑹ 投标人近3年来重大安全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并经主管部门盖章证明。
⑺ 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⑻ 资信等级证明
5.1.10
5.1.10.1 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时间、年检章要求清晰可见)和国内企业的税务登记复印件;
5.1.10.2投标人简介(包括法定名称、法定地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投资方及其投资比例、组织机构、设计能力、生产能力、关键设备、厂房、人员等);
5.1.10.3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 、标的物的生产许可证(若必需)、设备性能保证值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有关鉴定材料(含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鉴定报告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或免检产品的申请的测试报告及证书等);
5.1.10.4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认证证明;
5.1.10.5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5.1.10.6银行资信证明(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5.1.10.7 投标人的业绩(近六年内与标的物相同或相似设备的运行业绩清单、合同完成情况、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联系方式、设备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有关用户证明文件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提供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的改造业绩表。
5.1.10.8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应用业绩项目必须提供合同项目页及签字盖章页的电子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电子扫描件必须包含项目名称、机组容量、机组参数和设备名称等主要内容。并提供买方的有效联系人、固定电话和手机电话,以便招标人核实。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应用业绩,将被认为是不真实的业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1.10.9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近二年的订货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和未来二年的订货、排产情况);
5.1.10.10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5.1.10.11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公司投标);
5.1.10.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3年3月19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联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4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
十三、招标信息通知: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
邮 编: 753202
联系人: 吴文祥 孙绪鑫
电 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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