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2日18: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3月0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16日10:00 |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 ||
预算金额 | ¥7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雅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尾市公安局大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1501-2021-00024
项目名称: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70000.00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拉曼光谱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1-2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傅里叶红外毒品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000.00 | 470,000.00 |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简要技术要求: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设备采购项目,2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6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任意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时间:2021年02月23日至2021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2021年03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
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地址:汕尾市公安局大院
联系方式:****-*******
名称: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第10楼1001-1002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雅斯
电话:****-*******
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2日
2021年02月22日
标签: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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