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城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铅山县2013年城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赣建 铅山县 招字[2013]第 007 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铅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铅山县2013年城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发改投字[2013]17号 | ||||||||||||||||||||||||
项目总投资 | 约5400万 | 本项目投资 | 约4120万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BT模式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铅山县城东片区 | ||||||||||||||||||||||||
工程基本 情况及招 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约33853.04M2,其中地下室面积约5773.01M2; | 层次 | 11层 | 结构 | 框架 |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土建、安装等部分。 | |||||||||||||||||||||||||
标段划分 | Ⅰ个标段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等级 | 贰级及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建筑工程 | 资格等级 | 贰级及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 | ||||||||||||||||||||||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预审前企业近36个月具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的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3000m2以上(同一业绩中须包含5700m2以上的地下室工程)]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经图审合格的全套图纸,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以便查询确定或实地考察。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作不良记录备案。 |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单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 ||||||||||||||||||||||||
投标人 (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1、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注册建造师还必须提供本工程资格预审当月前六个月以上、经过劳动部门鉴证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书或清单,文字证明材料无效。外省企业还必须提供进赣备案手续原件。 2、本项目采用BT模式招标,即对投标人资金要求:为充分体现投资建设单位的经济实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缴纳资金保证金1200万元给招标人。(报名前先打入资金保证金200万元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上,凭招标人出具的收款依据报名,开标后,中标排序第一名的五天内再将诚信保证金1000万元打给招标人,若未响应作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依序选择其他中标排序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资金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按双方约定逐步返还,未中标人的资金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交纳至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投资商可与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但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投标主体) 4、回购资金:县财政拨付资金、中央项目资金。 5、回购价格的确定:以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铅山县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回购价格。 6、回购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三个月之内支付回购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后第二年之内支付回购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第三年之内支付回购价的20%。 7、所有投标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自本公告报名期限内到招标人处当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并由招标人认可后方可报名,否则造成报名失败,责任由投标报名单位承担。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1、2011年12月以来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有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2011年12月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网上“事故快报”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单位需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及投标单位办公室的固定电话,以便查询有关事项,如经查证属伪造证件、业绩,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作不良记录备案。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3年3月20日 | 报名期限 | 7个有效工作日 | ||||||||||||||||||||||
报名 时间 | 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8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00时。 | 联系人 | 童志斌 | ||||||||||||||||||||||
联系电话 | |||||||||||||||||||||||||
报名地点 |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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