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雄村镇卖花渔村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歙县雄村镇卖花渔村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歙县雄村镇卖花渔村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 22日

1.招标条件

本发包歙县雄村镇卖花渔村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是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支持,发包人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歙县雄村镇

2.2建设规模:约56.5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投标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应_专业贰级项目经理资质(黄山市以外企业除外)和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包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企业,请于20181022日至20181026日正常上班时间,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歙县徽州新天地7018号,喜临门酒店旁)报名(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2、报名后同时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歙县徽州新天地7018号,喜临门酒店旁)领取发包须知、项目清单控制价、图纸等相关资料。

5、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必须在201810 29 9 0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11000元(用信封密封好),缴至歙县雄村镇开标现场。

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受理,不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第一阶段投标结束后予以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181029900分,地点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公开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 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80*****023

开标地点: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地址:歙县雄村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 小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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