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东方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三期)及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招标公告

选聘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东方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三期)及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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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021-00027分  类:其他;部门文件/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东方市公安局/发文日期:2021年02月23日
名  称:关于选聘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东方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三期)项目及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文  号:无主 题 词:无

根据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就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东方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三期)项目及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进行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加选聘。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东方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东方市社管平台公安分平台(东方市立体化治安防控(三期)项目及一体化合成作战融合指挥系统)项目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及不存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有代理过公安、政法、纪检监委信息化项目的案例,且在所代理项目上未被质疑或投诉。

(二)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代理资质(资格)、企业简介、提供2018年以来招标代理公安信息化(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报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报名资料密封,其:介绍信或委托书放在外面)。

(三)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代理机构单位公章。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2月26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三)报名地点:东方市公安局办公楼十楼东1007室。

四、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异常报价的代理机构,应当在报名资料中对其报价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其报名资料被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履行告知的义务。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特此公告。



东方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3日

标签: 指挥系统 融合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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