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公安局看守所迁建施工招标公告

钟山县公安局看守所迁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钟山县公安局看守所迁建施工项目已由 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钟发改规划[2012]14号文作出了批复,同时以该文下达了本工程投资计划4200万元,项目法人为钟山县公安局,招标人为钟山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钟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文号为ZSZFCG2012工字264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钟山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219.89㎡。

招标编号:ZSZFCG2012工字264号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4月 16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4月15日,计划工期 365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包括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土石方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2012年以来公司帮缴纳的五险缴纳清单(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 其他事项

4.1由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现场踏勘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3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2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贺州市平安西路241号;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持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2012年以来的五险缴纳清单原件)及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持执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和上岗证、2012年以来公司帮缴纳的五险缴纳清单原件)携带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开户证明、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复印件、区外来桂企业须提交《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备案登记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章、扫描章无效)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必须一致,(该公司法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注册建造师与五大员必须一并到场)否则不予报名。

5.2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3 年4月8日 09:00 时在贺州市钟山县政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钟山县兴钟中路)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钟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钟山县公安局 招 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41号

联系人:廖洪波 联 系 人:陈工/刘 工

电 话:187*****666 电 话:****-*******/138*****628

监督单位:钟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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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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