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交通违法查扣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交警支队交通违法查扣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釆购人:宿迁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交通违法查扣车辆停车场租赁项目
拟釆购的项目说明:因交警支队原办公地点(西湖路481号)地块拆迁,需对上述地点的交通违法停车场进行选址搬迁。为确保交通违法查扣车辆停放保管工作正常开展,保证交通事故车涉案辆停放安全有序,充分维护事故车辆当事人合法权益,现需租赁社会场地一处用于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停放,该场地必须就近租赁,方便停放交通事故涉案车辆。且交通事故涉案车辆停放场地需不小于26000平方米,场地须为封闭空间、具有相关监控设施设备,有专业办公用房用于办理车辆存取手续等。服务期三年。
拟釆购的服务预算金额:150万元
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对专业性、地域性要求较高,目前市区内能满足的相关技术要求的仅有宿迁市畅通车辆救援服务中心的位于富民大道西侧,华夏集团南侧的停车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故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迁市畅通车辆救援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宿城区河滨街道半窑居委会四组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23日9:00至2021年3月2日17:30止。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日17:3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杨 梅 宿迁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马成全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春燕 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经过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李璐飞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财政监管部门:宿迁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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