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ICU小型设备和血液透析机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ICU小型设备和血液透析机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ICU小型设备和血液透析机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张 涛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26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李帅 杜以娟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b_lishuai@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ICU小型设备和血液透析机
招标项目编号:WT-RZCG2013-1029
招标项目内容:第一包:有创呼吸机呼吸机2台,第二包在线血滤机2台和血液透析滤过机2台;以上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
3.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若有)。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5.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4月8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下同)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9日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9日9: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3年4月9日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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