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确权补证校舍安全性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2021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确权补证校舍安全性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确权补证校舍安全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具有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房屋质量检测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安全检测鉴定。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确权补证校舍安全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21-W0009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为五个包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对五个包件同时进行投标。包件1:杨浦高级中学(2号楼、6号楼、13号楼、16号楼与19号楼)安全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总检测面积约为19336平方米,最高限价为38.7万元。包件2:控江初级中学与长白二村小学分校安全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总检测面积约为20837.5平方米,最高限价为41.7万元。包件3:杨浦高级中学(5号楼、8号楼、9号楼、14号楼、17号楼与18号楼)安全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总检测面积约为19272平方米,最高限价为38.6万元。包件4:中原幼儿园、殷行幼儿园与延吉幼儿园佳龙部等7所安全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总检测面积约为24041.77平方米,最高限价为48.1万元。包件5: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明园村幼儿园、二十五中学与齐一小学分校安全性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总检测面积约为20434.14平方米,最高限价为40.9万元。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10、最高限价:详见项目概况中各包件 11、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陆勤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2-23 1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2-26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房屋质量检测证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章后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后原件扫描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2-23 13:00:00至2021-3-2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于2021-2-23 13:00:00至2021-3-213: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其中1-2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本单位购买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3)现场验证请提前联系。4)逾期不来现场验证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3-0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03-05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书面的响应文件一套。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old.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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