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一个人的长征》舞台剧相关服务及设备采购公告
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一个人的长征》舞台剧相关服务及设备采购公告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采购《一个人的长征》舞台剧相关服务及设备采购等项目(项目编号: JDGR2021-GZ-G008)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GR2021-GZ-G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个人的长征》舞台剧相关服务及设备采购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更正事项1:原公开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2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3月9日14: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二、更正事项2:原公开招标公告及文件中“交货时间: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2021年4月中旬完成,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变更为:交货时间: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2021年4月20日完成,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三、更正事项3:原公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1、服装设计负责人(1人)(6分):(2)参与过舞台剧服装设计,该剧服装设计取得了文华奖或国家精品工程或“五个一”戏剧作品奖的,得3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明材料、证书(或聘书或节目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舞美设计负责人(1人)(15分):(3)参与过舞台剧美设计,该剧舞美设计取得了舞台设计文华奖或国家精品工程或“五个一”戏剧作品奖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明材料、证书(或聘书或节目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1、服装设计负责人(1人)(6分):(2)参与过舞台剧服装设计,该剧服装设计取得了文华奖或国家精品工程或“五个一”戏剧作品奖的,得3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设计人员名字,则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书(或聘书或节目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舞美设计负责人(1人)(15分):(3)参与过舞台剧美设计,该剧舞美设计取得了舞台设计文华奖或国家精品工程或“五个一”戏剧作品奖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设计人员名字,则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书(或聘书或节目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四、更正事项4:删除原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中“音响、LED成像灯、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要求。五、更正事项5:原公开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分五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完成服装设计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舞美设计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整体完成供货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现变更为: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2)完成服务部分30%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服务部分)的40%,完成服务部分60%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服务部分)的70%,项目整体完成并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服务部分)的100%,(3)货到安装并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货物部分)的95%,合同金额(货物部分)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备注:货物部分为灯光及无线话筒,其余部分均为服务部分。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南艺术创作研究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江南大道
联系方式:0797-8230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
联系方式:0797-8160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庆
电话:0797-816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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