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商品有机肥招标公告
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商品有机肥招标公告
奉化市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商品有机肥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在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奉化市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3)012X
二、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1、子包一:有机无机水稻专用肥(早稻) 数量:1190吨
子包二:有机无机水稻专用肥(晚稻) 数量:1210吨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 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按业主要求完成供货,同时提供业主所需服务;
3、投标报价包括运输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4、送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条件:
1、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大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浙江省农业厅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的生产厂商;
2、在2012年度被宁波市农业局认定为商品有机肥推广入围企业;
3、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3年 3月 27 日16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四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保证金:每个子包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形式)支付。账号:****************094,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名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项目保证金,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截止时间2013年 03 月 29 日 14时止,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 03 月 29 日 14时;地点: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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