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通勤班车车辆租赁项目第01包45座以上空调客车租赁、19座空调客车租赁等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建筑大学通勤班车车辆租赁项目第01包45座以上空调客车租赁、19座空调客车租赁等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21-3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为项目采购X[20210203]-0205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建筑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建筑大学通勤班车车辆租赁项目第01包45座以上 空调客车租赁、19座 空调客车租赁等;
2.2服务内容:拟租用7台大客车为教职工通勤班车。通勤时间和线路详见《吉林建筑大学教职工通勤班车时间路线表》中2号线至8号线时间路线表。
2.3项目预算:(90.3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2.4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有效期限三年,依据合同的基本原则,采取逐年签订合同的方式。(如遇政策性变化需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5项目地点:长春区业主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3.3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4车辆需求:
(1)日间租赁通勤班车为6台45座以上高顶空调客车、1台考斯特客车,租赁通勤班车为租赁公司自营车辆;为2014年(包括2014年)后购置车辆。禁止使用社会挂靠车辆。租赁通勤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必须具备齐全的车辆运行手续,保证安全正常运营;
(2)租赁通勤车辆必须是符合接班营运条件的客车,车辆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通勤车辆应定期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3)租赁通勤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和乘客座位险,车辆司乘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年;
(4)提供30台本公司运营性质车辆行车证。
3.5 人员要求:
(1)租赁单位提供通勤班车租赁服务的同时,必须提供班车驾驶员为承租单位服务;
(2)驾驶员必须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证(A1型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5年以上,无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年龄在30-50岁之间;
(3)租赁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熟悉站点,做到安全驾驶、起步稳、行走稳、停车稳;
(4)租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承租单位用车需要;
(5)租赁单位需配备专人专车专线,未经承租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如遇不可抗力需更换驾驶员,租赁单位能及时更换符合承租单位认可的驾驶人员。
3.6车辆设施配备要求:
(1)租赁通勤车辆配备标配安全锤、安全带、灭火器;
(2)租赁通勤车辆配备医疗急救箱。(含有速效救心丸等常用的急救药品),配备消毒药品及器具;
(3)各线路通勤班车应在明显处标识承租单位名称及线路,标识当班司机及联系电话和租赁公司车队负责人电话;
(4)租赁通勤车辆要安装4G视频记录仪、GPS监控终端和电台,无线WiFi装置及车载电视、干粉灭火器、急救箱、测温枪;
(5)租赁单位通勤车辆在承租单位工作日或特殊日期需要使用班车时,期间日间车辆、人员必须停放(留)在承租单位指定地点,保证能够及时抽用,以满足承租单位临时性用车需求。如承租单位用车需求数量较大,租赁单位能及时提供满足要求的自营车辆进行服务保障;
(6)要求租赁单位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以上(包含三级)、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
3.7信誉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③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承诺书及相关网站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4日上午08:30时起至2021年03月02日下午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在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2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3下载文件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另行招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统一收取投标文件并组织供应商签到。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9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二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商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建筑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人:贾龙洋
电 话:0431-84566058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 赵淑艳
联系电话:1350448891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特别提示: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投标人在吉林省政务大厅负一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雕塑公园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3.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项目二次报价地点调整至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北侧。
4.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腾讯视频会议),直播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参与直播的人员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室。
5.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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