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采购公示]集宁工务段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线下][采购公示]集宁工务段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1-02-22 16:07:50 发布:呼和浩特铁路局站段
关闭打印集宁工务段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的采购公告
(编号jngwd-2021-05)
一、项目概况:为了及时解决段管内各部门维修作业使用,按照相关车间使用要求,现计划全年渠道采购氧气、乙炔、液化气。
二、采购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使用地点 |
1 | 氧气 | 10兆帕 | 兆帕 | 渠道 | 43 | 段管内 |
2 | 乙炔 | 2兆帕 | 兆帕 | 渠道 | 88 | 段管内 |
注意:按照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车间) |
第二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使用地点 |
1 | 液化气 | 标准 | Kg | 渠道 | 8.5 | 段管内 |
注意:按照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车间) |
三、主要事项
1、技术及质量保证要求:
①供方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②所供产品出现一次质量问题的,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③瓶装气体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①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②对有关产品使用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应做必要说明或培训。
3.供货要求:因产品按需方要求按时按需(实际使用数量及实际送货地点)供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维修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供方负责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工作。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验收方式:由专业科室按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6.到货地点:集宁工务段需求车间。
7.评审方法:经综合评审后的最低价采购,报价为不含税单价。
8.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9. 本次采购为渠道采购。
四、报名商家资格及报价文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因采购物资属于应急维修料要求供应商在乌兰察布市有实体经营地点、库存充足、保证接到需求后一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的。
3.提供近两年内与呼和浩特局工务系统有销售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履约保证书。
11.报价单。
五、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虚假资料时,集宁工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六、报名及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地点安排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2月27日17时30分,截止日期前必须将报名表送至材料科。竞争性谈判会议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报名程序咨询电话:刘先生158*****017;邮箱 jngwdclk@163.com
八、报名表
(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报价编号 |
集宁工务段
2021年2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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