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关于国家土壤质量相城观测实验站招标公告

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关于国家土壤质量相城观测实验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土壤质量相城观测实验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G-003。

项目名称:国家土壤质量相城观测实验站。

预算金额:3077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国家土壤质量相城观测实验站。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序号

名称

数量(台/套)

说明

1

元素分析仪

1

接受进口产品

2

自动进样火焰光度计

1

接受进口产品

3

阳离子交换量测定仪

1

接受进口产品

4

超纯水设备

3

不接受进口产品

5

三维荧光光谱分析仪

1

接受进口产品

6

冷冻干燥机

1

接受进口产品

7

机器人pH自动测定仪

1

接受进口产品

8

双锁药品柜

8

不接受进口产品

9

连续流动分析仪自动稀释器

1

接受进口产品

10

烘箱

2

不接受进口产品

11

冷藏冰柜

2

不接受进口产品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苏州大市范围内)。

(3)服务要求:

A.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1年的免费质保期,终生维修,上述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并提供免费维修维护、保养、检测、非人为原因损坏更换服务。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且不得低于1年。其他未尽事宜按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B.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7天×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须在2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解决或提供同等备品。投标人可为采购人提供现场及厂家的正式培训,人数不限,培训时长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培训内容须至少包括:产品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保养知识等。

(4)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交付正常使用。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详见采购文件)、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1年3月2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政府采购CA办理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400-166-2366,0512-81876166,18550096817。

(2)咨询QQ:255830601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5日10:00时起至10: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

时间:2021年3月15日10: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电子化要求

投标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投标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投标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农业科学院。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2351号。

联系方式:电话13513933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春明。

电话:13513933253。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俞吉、刘木兰。

电话:0512-62826523。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 观测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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