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2次)招标公告

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2次)招标公告


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2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淮海路18号

2.1.2建设规模: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淮海路18号扬州中学校园内。项目主要建设体育馆及附属建筑物、地下室,另配套建设室外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及强弱电设施。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6万元

2.1.4项目咨询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并取得水利部门发出的项目竣工水保验收通过的备案文件之日止。

2.1.5 质量要求: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需一次性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服务工作需达到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有关规定,直至通过行政验收。

2.2招标范围:

完成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需通过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服务工作需达到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有关规定,直至通过行政验收。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报告表/报告书)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并通过水利局专家评审,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减费用。

(3)按照辖区水利局要求,按期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须达到招标人组织的自主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报备要求。

(4)配合水利部门各项检查工作,提供应有的资料文件、技术支持。

2.3其他

本批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即(1)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2)扬州中学体育综合体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评审,但只能按定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定标顺序:(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能力,且营业范围受辖区水利局认可。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土保持业务,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咨询合同原件,所提供证明材料应能符合业绩认定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3.4.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5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4.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年11月至2021年01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3.4.7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如有);

3.4.8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二部(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西入口)

4.3获取招标文件时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领取招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邗江北路68号旺角三楼西入口)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扬州中学”、“扬州科创教育投资集团”及“采购与招标网”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扬州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 68 号旺角三楼

邮编: 邮编: 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张琴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1年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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