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医院-智能化材料招标公告

东方医院-智能化材料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就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智能化工程(暂估价) 物资采购与供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33661㎡,综合楼地上10层、半地下1层,传染地上2层,建筑高度46.4米,本项目为智能化项目。

三、招标内容:具体招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见附件一;品牌范围:综合布线:领讯,信息网络系统:新华三,公共广播系统:ITC,会议系统:ITC,LED大屏:联建光电,信息发布系统:来邦、海信,视频监控:海康威视,出入口控制系统:千帆,停车场管理系统:千帆,建筑设备控制系统:上海格瑞特,建筑设备能效监管系统:上海格瑞特,病房探视系统:来邦,远程视频及示教系统:华为,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来邦、海信,护理呼应叫号系统:来邦、海信,机房工程模块化机房:一舟,安防线、机柜:一舟。无线对讲系统:摩托罗拉、海能达、建伍,有线电视系统:一舟、科兰、领讯,数字时钟系统:北极星、持久、恒久,音响:ITC,LED屏幕:联建光电,视频会议:ITC、海信、华为,入侵报警系统:博世、海康、大华,电子巡查系统:海康、大华、宇视,电梯五方通话系统:一舟,智能卡应用系统:成都千帆,婴儿防盗系统:医惠、罗捷、微树。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月22日(报名截止时间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能小于48小时)

五、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纳税资格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或能提供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2、投标人应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证书,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 万元(含)。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5、投标人必须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报名同时,请将汇款凭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承诺函》(附件二)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不论是否中标,投标保证金每年度一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十月份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其他时间不办理退还。自退款当日,一年内不能参与我司投标,一年后经考察合格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再次参与我司招投标活动。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经考察合格,且保证金未退还的投标人可直接参与我司同类物资招标,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已向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缴纳过保证金的不需要再次缴纳保证金,可直接参与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若有意加入可联系考察后引进合格供应商名录,参与后续的招投标。

六、投标方式:投标人通过”云筑网”(https://yzw.cn/)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登录“云筑网”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一: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品牌

质量等级

备注


详见投标报价单







附件二:

投标保证金缴纳承诺函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我司若在投标或履约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司可将我司投标保证金作为罚金进行扣除,同时依照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1.我司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2.我司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 我司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 我司中标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

5. 我司行为影响招标工作进行的;

6. 我司出现其他违法、违约情况的。

我司承诺严格遵守贵司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和退还日期为每年度一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十月份,其他时间不办理退还的管理原则。

投标单位:[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智能化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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