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公告
兴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公告
兴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招标根据相关文件已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兴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2.1.1.1 建设地点:项目拟开发区域位于兴和县。
2.1.1.2 招标范围和内容及包件划分
包件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包件一 兴和大道南侧、佑安寺路西侧 16099 商住 50
包件二 兴和大道南侧、佑安寺路东侧 13332 商住 50
包件三 兴和大道北侧、国税局东侧 691 商住 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有房地产开发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报名参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址及资格审查要求
4.1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24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C座10楼1016室;
4.3 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A4纸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为法人的投标人应提供: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房地产开发类);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为自然人的投标人应提供:
(1)身份证;
招 标 人:兴和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建喜
联 系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宇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淑艳 刘晶
联 系电 话:****-******* 133*****679
传 真:****-*******
2013年3月20日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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