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期

永胜县“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期

永胜县“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期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永胜县“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期c7a1e61e-d20a-4ec1-9e75-3c1f0ae279eb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c7a1e61e-d20a-4ec1-9e75-3c1f0ae279eb
建设规模:约2000万元c7a1e61e-d20a-4ec1-9e75-3c1f0ae279e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2-24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3-02 23:5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古志高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沈晓梅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9*****18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永胜县“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3-0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17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永胜县3楼)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地块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
(2)施工:永胜县“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期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应包含照明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或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1)设计类: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类: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市政工程业绩。
其他:1、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附2017年至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只须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员要求: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3-1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投标保证电子保单操作流程+.docx2021-02-23 15:14:58
2丽江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pdf2021-02-23 15:15:08
3招标公告.docx2021-02-23 15:15:1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总承包 路灯改造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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