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屏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土建部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20]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溪坪支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期扩建在一期1.0万m3/d规模基础上增加一组,处理能力为1.0万m3/d,本期扩建后总规模为2.0万m3/d,扩建二级处理设计规模和深度处理设计规模为1.0万m3/d,满足近期扩建要求。本项目暂按预算价********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最终工程控制价以财政审核报告书的价格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10.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2/0生化池,二沉池,泥污回流泵井,鼓风机房及配电间,高密度沉淀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装置等,同时对原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纤维滤布滤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进行设备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第2项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 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中第6项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厂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4日 08:00:00至2021年3月1日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3月19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187号古厦村A幢1A201室,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59097999,传真:/

联系人:张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十三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77863-804或806,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陈必、谢绍当、邱云锦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屏南县中心片区二号楼11层

联系电话:0593-33092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建 套管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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