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第六中学闽侯县第六中学运动场塑化及体育器材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闽侯县第六中学闽侯县第六中学运动场塑化及体育器材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第六中学
乙方:福建省景源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MYZB[GK]*******-1的闽侯县第六中学闽侯县第六中学运动场塑化及体育器材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陆万捌仟伍佰壹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赤塘27号;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标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页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要求:所有货物(原材料)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检测要求:塑胶跑道、硅PU、人造草坪等产品到达施工现场后、我方邀请采购方双方代表在现场对产品现场抽取或切割样块,环保透气型跑道、硅PU篮球场在施工时与检测样块同步平行制样,产品样品制样完成后,由采购方送往有国家颁发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标准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 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注: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检测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售后服务:1、本项目所涉及的人造草坪、塑胶跑道等产品提供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 年免费保修。所涉及体育器材货物室外乒乓球桌等提供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 年免费保修。 2、提供专门的客户服务电话。对于一般技术问题,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电话服务,收到信息后立即进行回复。对于影响到用户业务,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在接到通报后以最快交通方式所需时间另加 1 个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解决。 3、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我方承担。 4、质保期满后,我方仍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 5、为保证质量,采购人在施工过程中随机抽取产品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产品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 要求。 6、每年寒假,暑假结束前一星期,免费对学校的产品进行定期维保,确保开学所有产品能正常运转。。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项目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 95% | |
2 | 5 | 余款作为质保金,待交付之日起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闽侯县第六中学 | 乙方: | 福建省景源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上街镇赤塘27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路25号四海明楼J4楼J418室 |
单位负责人: | 林志伟 | 单位负责人: | 周远新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909 | 联系方法: | 181*****0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182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2月2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