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七、第八包段二次招标公告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第七、第八包段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1-23 | ||||||||||||||||
2、项目名称: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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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 第七包段:食品快检(A包)5000批次 第八包段:食品快检(B包)5000批次 备注:第七至第八包段以农残兽残、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物等为主,一个检测项目,视为一个批次。其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总局《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和省局《食品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围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农贸市场、夜市小吃集聚点、特色早餐汤饼人群集聚点、学校医院机关单位食堂等场所实施。并结合食安城创建和季节性特点定期开展“你点我检”、“快速检测进校园”、“快速检测进食堂”、“餐桌护航”、早餐夜市专项整治等活动。 3、服务地点:开封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年度近两年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内1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2019年1月1日以来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包括原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罚没款及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三年以上食品检验工程经验,拟参与本项目抽检的其他人员须为本公司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 3.5、具有独立的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7、投标人可参与≤2个包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包段,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本项目监督抽检的1-6包段中标单位,不得再中标此2个包段)。投标人对同一项目2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2月25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3.方式: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3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监督单位: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大梁路西段 电 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开封市第七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 ||||||||||||||||
联系人:姜老师、 田老师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北街9号 | ||||||||||||||||
联系人:肖老师 | ||||||||||||||||
联系方式:134*****7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 ||||||||||||||||
联系方式:134*****733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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