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第四师六十七团中学校车对外出售二次竞价公告

【交易公告】第四师六十七团中学校车对外出售二次竞价公告

受第四师六十七团中学的委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就第四师六十七团中学校车对外公开竞价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概况:

单位:元

标段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型号

购置日期

竞价底价

报价增幅/次

竞价

保证金

备注

1

汽车

海格大型校车

新F37042

2014年08月

104895元

1000元或 1000元的整倍数

10000元

56座

2

汽车

海格大型校车

新F37101

2014年08月

104895元

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10000元

56座

注: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看样时间:公告期内均可到实地查看;

看样联系人:田海龙;

联系电话:135*****865

二、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价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四、报名时间、报名地址及相关资料的提交领取:

(一)报名时间:本次竞价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起至2021年03月11日19:00(北京时间)止的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不予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窗口(香飘路与镇江西路交汇处),联系人:唐林涛;联系电话:****-*******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或单位办理报名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竞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如授权他人代理竞价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竞价人为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必须加盖公章)、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必须加盖公章)、竞价保证金收据原件(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可在本公告页面下方下载,格式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有效竞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提供报名表、相关资料及竞价保证金收据,并领取《竞价资格确认书》,过期不予出具。

五、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求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一份竞价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汇出账户必须与报名表中竞价人名称一致,且必须备注所参加竞价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在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财务室(306室)领取竞价保证金收据;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

账 号:****************1

六、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在竞得者交纳的购车款到第四师六十七团中学账户后退还。未竞得者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七、竞价时间:2021年03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参与竞价的人员在竞价时间前凭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价资格确认书》及本人身份证进入竞价场地并领取竞价号牌(随行陪同人员入场不得超过一人),未出示《竞价资格确认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未准时到场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不得参加竞价。

八、竞价地点: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1厅(香飘路与镇江西路交汇处)

九、公告期限:2021年02月05日-2021年03月11日19:00(北京时间)。

十、联系方式:

第四师六十七团中学:田海龙

联系电话:135*****865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赵明强 申伟

联系电话:****-*******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2021年02月05日

竞价规则

一、有意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经过自行咨询和现场查勘车辆后,决定参加竞价的,必须持有相关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文件,按要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后,方可成为车辆的竞价人。竞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竞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价人如不能亲临现场竞价,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必须出具委托书给被委托人,经核准认可并允许被委托人办理竞价手续。

三、竞价人在竞价现场凭交易中心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及身份证明进入竞价场地并领取竞价号牌(随行陪同人员入场不得超过一人),号牌仅限本人使用,若借给他人使用,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本人承担。

四、竞价人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保持会场秩序,保证竞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竞价人进场后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严禁在竞价现场与场外通话。竞价过程中,竞价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对不服从现场管理、扰乱竞价会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参会资格或竞价资格;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竞价人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成交后购车款一次交清。

六、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有声竞价的形式,竞价人报价时,竞价号牌应高举过头。首轮报价人应高于竞价底价,每次报价增幅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否则竟价无效。最后一位竟价者,由主持人连报三声再无其他人加价,主持人击锤以示成交。

七、竞价结果将当场公布,竞得人应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七日内与转让单位签订合同并交清全部购车款。如不能按时缴纳全额购车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保证金不予退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八、车辆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车辆交付竞得者,如不能将车辆交付竞得者使用,一切责任由转让方负责。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2021年02月05日

标签: 学校 交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