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壶镇红色亲子乐园项目招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壶镇红色亲子乐园项目招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为盘活闲置集体资产和丰富文化活动,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商对壶镇红色亲子乐园项目进行建设并经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壶镇红色亲子乐园项目

项目地点:壶镇镇青川村

本项目定位:建设以红色文化、亲子休闲、乡上童梦为主题、集餐饮、住宿、文化休闲等为一体的红色亲子乐园。

面积:地块面积约68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标的实际测量为准)

二、招商期限:15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每年上缴的经营管理费底价:100000元/年,以后按合同价逐年递增3%。

四、每年上缴的经营管理费支付时间:每年2月底前交纳本年经营管理费用,采用先付后使用的办法。

五、招商标的的特别约定:

1、中标人应当承诺对壶镇红色亲子乐园项目要严格按照壶镇镇人民政府认定的总体规划和本项目规划组织实施,并投入建设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投入建设资金明细列表报招标单位核实。

2、经营期满后该地上的所有资产归招标单位所有。

3、中标人需在缙云县内组建公司,负责对壶镇红色亲子乐园项目进行建设,并建立管理团队负责经营管理。

4、项目建设工期不长于12个月,完成壶镇红色亲子乐园项目规划和建设,并投入运营。中标人承租后6个月无故未开展项目施工建设,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有权无偿收回经营权。

5、中标人在开发经营该项目过程中,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的政策、规划指导和行业管理,及时缴纳国家规定各类税收与规费。招商单位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中标人中标后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报招商单位与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中标人不得封闭公共空间或道路实施经营性行为,中标人的公共空间美化方案必须报招商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建设。

7、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公司未经招商单位许可,不得擅自将项目以转包、转让、委托经营管理等形式给第三方经营管理。

8、中标人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购买财产综合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服务行业保险。中标人对项目合同期内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9、中标人在正式签订《经营承包协议》时需支付建设保证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不计息)。

10、中标人在项目建设时涉及的所有违法违规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方人承担。

11、因政策变化导致地块收回,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12、在项目建设运营期间,若中标人因个人或单位原因,必须退出该项目的,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招商单位。

六、报名条件:

1、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个人必须是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单位或个人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出具有建设资金来源保证证明材料。

七、报名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法人单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简历、建设资金来源保证证明材料。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及简历、相关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注明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建设资金来源保证证明材料。

八、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3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3、报名费300元(叁佰元整)。

4、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5、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6、收款人户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缙云县支行

收款人账号:****************2001

九、本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告。

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招商 乐园 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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