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电厂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大连电厂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大连电厂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2-3187)
项目所在地区:华能大连电厂内,不涉及其他区域土地。
1.招标条件本华能大连电厂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华能大连电厂2号锅炉应用日本三菱回转式空气预热器(2台/单炉配置),规格:28-VIX-1800(RT)型;型式:立轴、室外、受热面转子回转,三分仓布置,侧面驱动。再生式预热器中,烟气、二次风和一次风为三分仓布置,彼此利用密封板分开,依靠烟气与空气的热能传递完成换热元件的受热过程。
由于脱硝设备的增加,原换热原件堵塞、腐蚀严重,通流面积减少,降低换热元件的换热能力同时且预热器压差偏高(65%锅炉风量工况烟气侧压差3KPa),危及设备运行。换热元件腐蚀已无可用性,需更换符合脱硝空气预热器适用的换热元件及其他内容,达到机组节能降耗、安全运行要求。针对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的实际运行情况,大连电厂申请更改资金得到公司批准。计划于2号机组检修期间对锅炉空气预热器进行综合改造,以解决空气预热器存在的安全运行隐患。
本次招标范围为:
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系统以内所必需具备的系统改造设计、设备选择、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技术资料、拆除、安装、恢复、调试、试验及检查、逻辑和画面组态、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须完全满足空气预热器性能的同时且达到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包括,但不限于:
2.1 涉及改造的设计方案部分;
2.2设备、设施的制造和材料采购供货部分;
2.3空气预热器改造施工部分;
2.4空气预热器改造调试,性能试验部分;
2.5空气预热器改造培训部分;
2.6空气预热器改造配合工作。
费用由投标方单独报价,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当中。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如有变化,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5%以上。
建设地点:华能大连电厂厂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大连电厂2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6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的空气预热器整机设计能力与制造能力。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空气预热器投运业绩不少于5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设计、供货等内容页)。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24日9:00起至2021年3月2日17:00止。
获取方式: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辽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 861-11 沈阳国际软件园 E11楼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24-22807876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转8326
邮 箱:hnzbcdk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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