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
采购编号: 0611-BZ130*****0059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企业注册资金450万元以上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3月21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4月05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上述工作时间,在本中心报名,并交纳采购文件费用。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本采购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合同包号。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填好发售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购买标书账号: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账 号:****************047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元/份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4月10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4月10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3年04月10日 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旗山路25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
经办人名称: 袁新梁、白帆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账号: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Z130*****0059采购计划编号:13C0068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采 购 人: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三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投标有关规定- 5 -七、联系方式- 5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6 -二、招标项目需求- 7 -三、相关说明- 18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19 -一、实施(开发)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9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1 -三、投标报价- 21 -四、付款方式- 21 -五、知识产权及保密- 22 -六、培训- 22 -七、相关说明- 22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4 -一、评标方法- 24 -二、评标标准- 25 -三、无效投标条款- 28 -五、废标条款- 29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30 -一、投标人- 30 -二、招标文件- 30 -三、投标文件- 30 -四、开标- 32 -五、评标- 32 -六、定标- 32 -七、中标通知书- 33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33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34 -十、交易服务费- 35 -十一、签订合同- 35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36 -一、合同主要条款- 36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39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41 -一、经济文件- 42 -二、资格文件- 44 -三、商务文件- 50 -四、技术文件- 55 -五、其他- 57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分包名称及内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3103.1注:投标人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名称相符,才具备投标资格。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企业注册资金450万元以上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3月21日-2013年4月5日工作时间(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传真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下列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项目名称。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重庆市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67707519。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047(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13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限于电汇方式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上午12:00前到账,且务必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3C0068”的财政计划编号。(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969(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13C0068”的财政计划编号;(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三)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67707519。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袁新梁白帆电话:(023)****************传真:(023)6770751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二)采购人: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联系人:战健电话:(02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山路252号(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石元军袁新梁电话:(023)********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软件功能备注1现场执法执法终端系统1.1身份验证1.2任务管理1.3现场执法1.4企业信息查询1.6风险源信息查询1.7在线监控管理1.8移动办公1.9移动信访1.10稽查考核1.11地图功能1.12环保手册1.13数据同步2环境监察一体化管理系统2.1污染源网格化管理2.2环境监察业务管理2.3指挥调度管理2.4稽查考核管理2.5后督查管理2.6行政处罚管理2.7环境监察“一张图”2.8环境质量数据管理2.9移动执法服务2.10环境监察综合数据管理2.11环境监察业务标准化体系3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注:1、产品报价包含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项目需求(一)建设背景“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国家环保部以《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为基础,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作为融合物联网技术、环境基础信息、污染源实时数据和现场执法为一体的先进手段与装备,将在“十二五”期间成为全国环境监察建设的重点之一。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49号)的要求,我市申请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建设工作,以达到环境监察标准化的建设标准,加强我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利用科学手段加强我市环境监察管理能力,提高我市环境监察执法效率。随着重庆市环保信息化的发展,重庆市环保局及各区县环保局陆续建立了一些信息化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环保审批、许可、收费、监控、应急等方面的信息化。但是,经济的高速发展给环境带来压力日益增大,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相对滞后,尤其是在环保执法及环境监察方面缺乏有效的辅助手段。另外重庆的污染企业众多,涉及到很多工业行业,环境形势相当严峻。在这种情形下非常有必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提高环境监察管理能力。实践证明,移动执法是目前加强环境监管能力的有效手段。重庆市环保局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整合多项信息化技术,探索出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以空间全覆盖、工作全覆盖、任务全覆盖、责任全覆盖、手段全覆盖等“五全”方针。在环保领域以网格单元编码环保管理新模式,加强了环保监督责任区域认定,为环保管理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发管理转变,提供了规范的政府业务管理模式。重庆市环保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将整体业务规范化,提出了网格单元管理,以环境管理部件规范业务,并进行信息化规范编码,以环境管理事件规范流程,也进行了信息化规范编码。为尽快实现环境管理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的转变,提高了政府行政效能和环境管理水平。通过以上可以将推动市、区环保部门的职责明确和细化、全面梳理环境监察管理业务流程, 将环境监察管理业务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和定量化,形成完整的环境监察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本项目所指移动执法系统不是一个简单的无线应用系统,这个系统肩负的职责就是把较为复杂全覆盖责任体系成为现实,以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管理理念形成科学的互动的,与各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完善统一、高起点的全覆盖移动执法系统。本项目研制要达到的目的,一是完成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建设工作,加强我市环境监察能力;二是分析当前环保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三是在全覆盖责任体系建设理念下,实现环保管理新体系;四是依托数字化技术创建环境管理的新模式,提升政府管理环境的水平和效能。系统研发要突出“五全”方针特点,环境管理要覆盖整个地理空间。以网格划分为编码基础,突出网格特点,在编码规则上有扩展空间;通过引入环境管理事件和环境管理部件概念,将市、区各级工作明确,形成工作的全覆盖体系;将环境部门的任务考核纳入系统管理,使得考核和奖惩有章可循、有据可考。建立从环境管理部件到区域环境质量的跨越式、互联式管理系统;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GIS等空间数字化技术为手段,通过全覆盖移动执法系统实现环保管理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以便更好地对区域性生态环境进行管理,提升城市生态保护、环境安全和对区域性环境污染的干预能力。全覆盖环境将环境管理的空间、事项、任务、责任连接起来,真正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做到“科学、严格、精致、长效”。(二)建设目标1、总体目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是指环境监察机构为实现机动、灵活、快捷的现场执法目标,采用现代化的无线通讯、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等技术,以局域办公网、业务专网为依托,以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建立市、县区二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现机动、灵活、快捷的现场执法目标,实现现场环境执法信息的动态采集和综合应用的一种现代化执法方式。通过建立和实施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环境监察管理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发管理转变,为管理者提供声、像、图、文字四位一体的环境数字化移动管理平台。同时,通过与现有的审批系统、排污收费、在线监测、环境信访、行政处罚、应急管理、风险源管理、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等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实现对污染源编码库、环境管理事件编码库地快捷访问,实现环境管理全过程监管。通过建设移动现场执法终端应用和后台环境监察业务管理支撑系统,推进环境管理达到主动、精确、快速和统一的目标,真正整合优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和各级环保部门数据库,建立覆盖全空间全区域的环境管理体系,形成环境监察业务管理一体化。其中包括两个系统,一是后台环境监察业务管理支撑系统,实现数据整合和环境管理全覆盖数字化。二是建立环境监察执法终端系统。2、具体目标2.1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网格划分为编码基础,突出网格特点,在编码规则上有扩展空间;通过引入环境管理事件和环境管理部件概念,将市、区各级工作明确,形成工作的网格化全覆盖体系;以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GIS等空间数字化技术为手段,通过全覆盖移动执法系统实现环保管理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以便更好地对区域性生态环境进行管理,提升城市生态保护、环境安全和对区域性环境污染的干预能力,实现以空间全覆盖、工作全覆盖、任务全覆盖、责任全覆盖、手段全覆盖的网络化管理目标。通过将重庆市划分为级别不等的网格(基层网格可细化到乡镇),采取“定人员、定地段、定标准、定频次、定责任”的办法明确环境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管范围、内容、重点和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网格,做到分责、知责、履责、问责、负责。污染源网格管理内容包括网格基本情况、网格地图、网格监管人员、网格内污染源(首先解决重点污染源,然后逐步管理到全部污染源)、网格监管情况统计、网格任务管理等。2.2建立全市移动执法平台建立重庆市统一的移动执法平台和规范,实现重庆市执法与各区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移动执法平台主要实现信息查询、现场执法、任务管理、稽查考核、预警管理、移动办公、移动应急等功能。执法终端系统突出环保执法现场处理的特点,针对环保执法过程,为现场执法提供终端应用程序,具备接收任务、地图查询、数据查询、网格查询、污染源查询(多类查询如基本信息、专题地图、排污许可证、环保审批、“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排污情况、现场检查记录等等)、作业指导书、现场办公。现场执法办公能够拍照、录音、摄像,填写表单,打印笔录、整改通知、执法建议等。2.2.1实现信息查询,可以查看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业务信息(建设项目审批、环评、 “三同时”验收、许可证、排污收费、排污申报、信访投诉、行政处罚、监督性检查、监督性监测等信息)、环境管理信息、环境质量信息、在线监测信息、应急管理信息、风险源管理信息。2.2.2实现现场执法,通过建立的前端执法终端系统,结合专用的环境执法车载移动视频及移动执法箱对执法工作进行现场执法,对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及调查笔录,同时通过执法终端系统现场打印执法表单。2.2.3实现任务管理,通过后台支撑系统设置各种任务引擎,将任务推送到执法终端系统中进行处理,包括:日常检查任务、稽查任务、信访投诉任务、专项行动任务、环境安全检查任务、领导交办任务等。2.2.4实现预警任务管理,对各类任务(日常检查、稽查、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环境安全检查、领导交办、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整改、限期治理、行政处罚、超标预警)进行预警,并对预警任务进行跟踪管理,利用消息推进制度或短信平台进行预警。2.2.5实现移动信访处理,通过移动终端系统实现环境信访处理。2.2.6实现移动办公,通过跟综合办公系统进行对接,将综合办公系统中相关信息推送到移动终端进行处理及查看。2.2.7实现稽查考核,重点是加强队伍管理,包括考勤、痕迹、轨迹、目标管理等。2.2.8实现环境质量的预警管理,对环境质量超标数据进行预警,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系统进行现场执法工作。2.3建立环境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建立重庆市环境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整合现有资源,并将与环境监察有关的业务集成在一起,结合GIS的应用,形成环境监察“一张图”。环境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内容包括污染源管理(一厂一档、网格化管理、监察相关业务数据整合)、现场执法管理(任务管理、现场执法、指挥调度、稽查考核)、环保信访、行政处罚、排污申报及收费的整合、在线监控整合、环境应急整合等。2.3.1通过建立数据整合子系统,将现有的行政审批系统、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数据、排污收费系统、排污申报、12369系统、行政处罚、固废管理、应急管理、风险源管理等系统数据的各类数据整合到环境管理中心数据库,满足环境监察前端执法终端的业务查询需求。系统同时具备与其他政府系统的信息数据的交换能力。2.3.2建立执法规范数据库,按照法律法规、监察指南、职位说明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完成数据库设计;制订地理编码库、业务中间数据库的关系;以过去案例逐渐形成环保案例知识库和导入环保专业知识库,并在上述材料基础上最终形成环保执法及应急手册。2.3.3环境监察业务管理:覆盖环境监察业务过程管理,实现环境执法相关信息和流程的统一集成,满足对执法任务的分配、监督、评价需求,对执法过程进行痕迹管理。实现对网格、污染源的标准化管理,实现网格、污染源、事件的可维护性。以地理信息技术实现网格、污染源的地图化直观展示和查询;建立污染源和业务系统的共享关系;建立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提供维护和管理手段。实现现场执法信息统一管理,提供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2.3.4实现环境监察“一张图”,以地理空间数据为线索,集成环保局已有业务系统和待建业务系统,在地图上实现环境监察执法的所有核心业务,增强数据的直观性、可操作性和集中化,提升软件的应用操作人性化程度,为环保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高效的决策支持服务。2.3.5建立全市统一的环境监察指挥调度中心,整合市区移动执法资源,实现市、区移动执法统一指挥调度,实现市区联动执法。2.3.6实现稽查考核体系。根据环境监察执法各类数据与执法责任人的关系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实现环境监察队伍的科学化、数字化管理。2.3.7实现环境执法后督查,根据现场执法情况,跟进现场执法结果,实现由现场执法引起的后续业务的管理(限期整改、限期治理、行政处罚)。2.3.8建立环境监察业务标准以及相关的信息化标准,实现市、区统一的执法平台。2.4建立市、区二级联动执法实现市、区二级平台对接,通过系统的任务、数据对接,实现市、区二级联动执法,区与市系统的任务、数据进行对接。3、建设原则根据环保部环境《2012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技术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建设。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遵循如下原则:(1)规范性原则(2)实用性原则(3)先进性原则(4)安全性原则(5)集约化原则(三)技术需求软件系统必须全部满足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指南》(环办函〔2012〕1484号)的软件建设要求、数据建设要求、标准规范体系要求、信息安全体系要求和系统整合及集成要求等。1、总体框架系统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基于移动终端设备、上网本或者便携式笔记本、车载移动视频系统等开发的满足环保现场执法需求的移动执法终端系统;二是由网络、硬件、信息安全等硬件设备组成的移动执法硬件环境和在此硬件环境运行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组成移动执法支撑平台。2、系统开发技术要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主要包括智能PDA执法终端及笔记本执法终端。PDA执法终端开发要求采用基于Android的智能手机终端和基于iOS平板电脑的移动执法终端。笔记本执法终端开发要求包括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上网本、笔记本电脑。笔记本执法终端的系统要求采用基于windows的C/S的模式,C/S开发工具采用.NET C#。移动执法后台技术路线要求J2EE,移动执法后台系统数据库要求采用Oracle数据库。3、系统性能需求(1)系统登录响应时间≤3.5秒;数据查询速度≤20秒;(2)空间数据查询响应速度≤30秒;(3)系统应能够每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工作,支持连续200个移动执法终端的数据浏览和输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前端应用系统无死机和崩溃现象;(4)并发性要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后台支撑系统支持不少于200个移动执法终端并发访问。并能满足后期业务扩展的要求。4、系统可靠性需求为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应标单位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作出响应:(1)系统软件的可靠性(2)完善的数据备件和恢复机制(3)系统安全保证(4)数据的可移植性5、系统整合需求为保证本项目系统的可拓展性,应标单位必须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作出响应:(1)本项目系统如何与现有的系统之间的接口对接,使得移动执法系统以现有系统的丰富数据资源作为本系统的后台支撑数据。(2)本项目如何实现与没有系统化的业务数据的整合。(3)本项目系统如何实现与外部系统间的数据对接及整合,如与环保部、区县之前的数据共享与交换。6、支撑系统要求(1)服务器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要求选择Windows Server 2008。(2)Web Server平台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在服务器端要求采用成熟的商用Windows Server 2008操作系统,以Oracle的weblogic server应用服务器套件作为服务器端的开发平台,采用J2EE和XML技术为其核心技术,充分保证系统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整体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3)GIS平台GIS平台选型包括用于C/S开发模式的软件和用于B/S开发模式的WebGIS软件。客户端选用ArcGIS Server Mobile的嵌入式地理信息引擎。(4)数据库平台数据库平台选择数据库采用:Oracle数据库。7、执法终端系统具体分为手机终端系统、笔记本终端系统及车载终端系统,可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功能布署,一般是手机终端以信息查询为主,而笔记本终端以现场执法为主,车载终端以信息查询及视频和音频传输为主,三者结合进行移动执法。车载终端需要与现有的应急系统进行对接。7.1身份验证要求如下:认证与权限管理终端登录7.2任务管理工作人员可看到系统推送的执法任务。包括常规任务、领导任务、其他任务;以任务重要程度和最后完成时间作为任务排序。7.3现场执法现场执法:执法人员首先通过客户端引擎找到污染源或通过查询找到污染源,按照业务表单,执法者完成输入。表单有拍照,录音等子项,并且提供打印功能,可以现场输出打印交付企业的内容如笔录通知等。 输入完毕后,多媒体消息将上报服务器。表单提供地图导航模式,根据GPS坐标,自动将用户位置定位到执法人员所在位置。提供现场的照片、录音、文字的信息采集,并自动将数据同步到服务器端,可以根据业务系统要求通过消息机制,自动传给业务系统进行调度和分析。进入信息采集功能后,可以选择现场对象进行拍照,设计可存储多张照片,同步时可选择其中的三张照片上传,也可对现场环境进行录音,系统提供信息采集表单,可以定义采集的主题,通过数字地图选择位置,与设备相关,可以输入设备属性,最后形成完整表单上传。在进行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根据需求进行一些查询工作。7.4企业信息查询利用移动网络实现即时查看信息,包括:企业环境信息(排污企业的综合查询、各种环境保护专业信息查询、监察信息查询、监测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信息查询等、污染源普查资料、污染源基本信息、固体危险源、放射源等)。企业环境信息查询系统主要查询有关监督管理的各类信息,包括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建设项目审批信息、验收信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及总量批准情况、各个时段的监督性监测信息、排污申报信息、排污收费信息、环境统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投诉信息等内容。系统提供多种方式的企业信息查询。7.5风险源信息查询风险源信息查询包括:风险源的基本信息、企业化学物质情况、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情况、企业尾矿库情况、尾矿库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资源、环境风险单元监控情况等信息。7.6在线监控管理在线监控管理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控和环境质量质量在线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控包括流量、PH值、COD、总铜、监测时间、排污口等数据的查询及预警功能;环境质量在线监控包括水环境质量、气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数据的查询及预警功能。能够查询在线监控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运行状况、安装时间、验收时间、品牌、布置位置等。7.7移动办公与已建成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结合起来,在PDA终端实现公文的查询、文件签收、管理、流转、审批等,同时对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人员、企业环保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等通讯信息进行管理。7.8移动信访将信访处理应用到移动终端,主要包括信访的现场调查、取证及处理,可实现被投诉单位与污染源的关联,同时可查询关联后的污染源数据。7.9稽查考核7.9.1指派任务:对指定的责任人,下发任务;7.9.2签署批示:对已完成或未完成的任务或者指定污染源,签署意见;7.9.3查看位置:查看工作人员的最新或最近的位置;7.9.4查看任务完成情况:需要按照任务执行部门、任务类型、企业类型进行统计。7.9.5浏览考评结果和签署考评意见。7.10地图功能根据网格单元查询,也可浏览地图查询。网格地图查询系统主要功能是查询使用PDA当前人所在的单元网格的地图信息,并在地图上标识出有关功能区、重点管理污染源、当前主要工作任务。另外也可准确定位工作人员在单元网格的位置。7.11环保手册环保手册是指可查询法律法规、排放标准、作业指导书、职位说明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案例知识库、危险化学品应急等相关文档,方便在现场执法时随时了解相关信息。7.12数据同步完成服务器和客户端数据传输同步,系统具备断点续传,自动版本检测,自动数据更新。8、环境监察业务一体化管理系统环境监察业务一体化管理系统是依托现有的环境管理数据库,建立执法规范数据库,与执法终端系统互联,支撑其实现设计功能,并为执法检查前情况的掌握、执法检查中信息的调用和采集以及执法检查后信息的分析汇总提供辅助支持。环境监察一体化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应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相关数据的安全和保密。8.1污染源网格化管理8.1.1网格管理8.1.1.1基本情况记录网格名称、网格区域、面积、区域河流、出入境断面情况、主要公路情况、主要行业情况、饮用水源地情况、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8.1.1.2监管人信息记录网格监管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所属支队、大队、中队、执法培训情况、移动电话等。并能够查询监管人的网格及网格信息。8.1.1.3网格地图在地图上以网格的形式展示,并能在地图上显示网格基本信息、监管人分布信息、网格监管对象分布情况、网格内任务分布情况、网格内企业在线监控报警情况。8.1.1.4网格监管情况包括网格内企业列表、各类统计数据等。8.1.2一厂一档管理一厂一档管理是指建立实时、完整、动态的污染源档案,包含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属性信息、排放口信息、污染治理设施信息等相关数据信息,并可动态关联建设项目审批、环境评价、排污许可、自动监控、排污申报收费、执法检查、环境信访、行政处罚、监督性监测、挂牌督办、银行征信、危险废物转移、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信息。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时应明确纳入一厂一档中管理的污染源的类别以及污染源信息导入和更新机制。功能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静态档案、污染源地图、建设项目审批与验收(环评报告书、建设项目“三同时”跟踪监察记录、建设项目现状图片)、行政处罚(环保执法案卷)、排污申报与许可情况、环境信访、环境监测(监督性监测数据、执法监测数据)、环境监察(现场监察、在线监控)、应急管理、固废、总量与减排、辐射管理、污染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其它等。8.1.3关于网格信息与一厂一档的维护与更新由环保局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环保局职责与分工,并由各环保局负责和组织网格信息和一厂一档信息的维护与更新。8.2环境监察业务管理环境监察业务管理系统覆盖环境监察业务过程管理,实现环境执法相关信息和流程的统一集成,满足对执法任务的分配、监督、评价需求,对执法过程进行痕迹管理。8.3指挥调度管理在监控中心平台上建立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指挥调度中心,与现场执法单元直接进行视频、音频,指挥与调度执法单元进行现场执法及应急处理。8.4稽查考核管理8.4.1统计分析根据责任人上报的任务数据、执行常规任务、派发任务、紧急任务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如每月执行任务数量、执行任务类型比重、重大事件数量等。8.4.2队伍管理对执法人员进行定位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轨迹进行管理。8.4.3考核结果展现8.4.3.1在客户端为责任人提供查看自己考核结果和考核标准的功能;8.4.3.2在客户端为领导提供查看责任人考核结果和考核标准,可以每月签署考核意见。8.5后督察管理由现场执法或环境信访所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而引出后续的业务,包括:限期整改、限期治理及行政处罚,环境监察后督察系统主要针对后续业务的处理和跟踪。8.5.1限期整改管理对违法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整改内容,主要包括:限期整改任务管理、限期整改通知书下达、限期整改跟踪管理、限期整改验收等功能。8.5.2限期治理管理要将限期治理单位管理、限期治理跟踪信息纳入到统一的污染源管理平台。实现污染源限期治理数据的全局共享。依据监测数据,对多次不达标或者有违法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要求企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限期治理的要求。限期治理包括:?限期治理决定书下达?限期治理跟踪管理及预警?限期治理项目试运行?限期治理验收8.6行政处罚管理行政处罚管理的具体要求是:8.6.1系统要求能够实现案件处理部门业务管理的信息化,包括告知处理、申辩、听证处理、案件审议、处罚决定书拟定及送达;8.6.2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管理,以便随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案件办理情况?记录案件被复议情况;?记录复议各案件的情况;行政处罚管理系统中主要功能有处罚建议及立案管理、处罚办理、处罚跟踪管理和相应的业务管理,例如守法证明、行政复议等。8.7环境监察“一张图”网格地图管理主要对市辖区内的所有电子地图、航拍图、环境功能区划图、水质噪声空气质量监测点、生态控制线等基本图层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每个单元网格进行管理。另外网格地图管理系统可以设置每个网格的责任人,有关网格的管理污染源的显示模式等内容。网络地图管理系统要求能够通过图层的分析,对环境现状有一定的管理和查询。8.8环境质量数据管理对环境质量数据进行管理,主要包括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实验室断面监测数据等进行管理,对超标的数据进行预警,同时推送到移动执法终端系统中进行现场执法。8.9移动执法服务 移动执法服务子系统主要提供各个子系统消息分发、任务引擎、移动资源服务、日志管理、移动执法接口等。8.10环境监察综合数据管理8.10.1环境管理数据环境管理数据库包括污染源基本信息、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监测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信访信息、排污申报及收费信息等;是实现现有业务系统如审批系统、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境信访、监测数据、在线监测、在线监控等与环境执法系统有机结合的桥梁。环境管理数据库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整理市、区环保局现有数据;二是将市、区环保局的数据整合到平台中。8.10.2执法规范数据根据本地的实现情况,建立环保法律法规、行业执法指南或作业指导书、应急手册等。?作业指导书管理?责任职责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应急手册?执法文书模板8.11环境监察业务标准化体系建立环境监察业务标准及信息标准,包括执法文书标准、信息交换标准等内容。9、数据交换共享平台9.1数据采集数据采集系统包含三部分:数据填报、信息定位、数据汇总加工等。9.2数据交换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接口设计主要针对内外两大部分进行设计。9.2.1内部系统接口对接实现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与现有的系统之间的接口,使得移动执法系统以现有系统的丰富数据资源作为本系统的后台支撑数据。环境风险源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接口与环境风险源应急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集成的数据包括:接警信息、应急甄别报告、现场处置报告、应急机构及联系方式、应急预案信息、应急资源信息、危险品信息等内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接口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集成的环境自动监控综合查询系统中的数据包括:企业排污(水、气)在线数据、在线现场检查、仪器设备运行数据和管理、维护、工况等。12369环保投诉系统及信访系统:建设接口与12369环保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集成的数据包括:投诉信息、处理信息、回房信息等内容。排污收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接口与排污费征收全称信息化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信息系统:建立接口与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信息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集成的数据包括:公文的查询、管理、流转、审批等。9.2.2外部系统间接口本部分主要设计与部、各试点市试点区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在部、市统一的标准下进行数据交换。9.3数据维护数据维护包括三种方式:9.3.1工作人员9.3.2系统开发商或运维商9.3.3其他三、相关说明1、系统设计要求投标人应针对用户项目需求做出更为详尽的技术实施方案书,提供用户需求响应和详细的系统技术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系统整体架构、功能、信息数据、接口等制定冗余、备份和恢复等安全策略。2、产品(1)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调研的实际情况,充分阐述详细设计;(2)投标文件列出的产品应与采购人今后的升级产品兼容。3、软件配置(1)为保证该系统今后升级建设需求,投标人在总体方案制定中应留有升级余地。(2)投标人须说明采用何种软件开发环境,所开发的软件在与其他子系统集成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其他子系统在选择软件开发环境方面的要求。4、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就项目管理及工程实施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整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等。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开发)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本项目工期要求6个月: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系统开发、数据整合、系统对接和数据整合入库;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醒目验收转入运行维护。移动执法系统的实施建设阶段要求如下:第一阶段:2013年4月-7月,完成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部署。第二阶段:2013年7月-9月,完成系统试运行。第三阶段:2013年9月-10月,完成有关文件和台账、验收等工作。要求进行移动执法系统为期2个月的试运行,期间要完成项目的培训工作。在运行期间内,如移动执法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2个月,直到系统联系2个月无故障为止。(二)验收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就项目验收的详细组织、时间、标准、方法、内容、步骤等进行描述,以作为项目中标后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工作的基本参考。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要求在6个月内实现整体验收,其中试运行为1个月。1、验收内容及步骤本项目的软件验收将分为项目初步验收(简称项目初验)和项目正式验收(简称项目终验)。(1)项目初步验收在具备应用系统、系统软件调试完毕以后,各系统集成完成,系统试运行30天后,将依据项目合同对工程技术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初验是项目实施中所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是验证系统软件是否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要求的必要的手段。通过初验表示应用软件的开发、调试、测试、部署和工作已经完成,系统可以正常试运行。(2)项目正式验收本项目应用软件正常运行30个自然日后,中标人可以提请进行正式验收。中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安排提交“系统验收方案及日程表”文档,中标人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包括验收的方法,验收条件,验收地点等,此申请经三方认定后方可执行。在整体验收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已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同时提供系统验收清单(包括需要提交的文档、代码、应用系统等),并按照服务承诺提交相应的文档、代码和应用系统(包括电子文档形式)。项目终验的内容包括:对系统软件集成工作的终验;对应用系统软件的终验;对项目实施、培训工作的终验。2、验收组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3、验收报告由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制订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验收的组织;(2)项目技术类和管理类文档资料; (3)验收测试标准和测试计划;(4)系统测试报告(包括第三方有资质的移动执法相关测试报告));(5)项目验收报告(系统成果总结报告)。4、验收结果项目验收结束之际,业主对项目建设成果作出评价,并对验收结果给出专家意见;采购人与中标人将签署《项目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作出认定。项目验收结果主要分为:通过验收:项目如期、保质完成。采购人与中标人签署项目验收报告。基本完成:项目基本完成要求,允许结束。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但采购人可针对未尽事宜提出整改方案。未通过验收:项目实施与要求偏离较大,双方协商后确定解决方案。5、资料归档要求项目文档是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详细记录,是项目成果的重要展现形式。项目文档是项目评价和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交接、维护和后评价的重要凭证。在项目实施和验收全过程中,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中标人应独立提交或配合采购人提交的文档如下表。序号类别名称及描述1程序类文档包括软件的源程序及可执行代码。源程序具有良好的编程风格,及详细注释,可执行代码以二进制文件或可安装文件的形式提供。2技术类文档(应用软件)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的描述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以及相关设备的配置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需求分析报告(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方案系统测试方案软件培训资料(含系统演示光盘)数据库设计方案程序安装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软件功能技术手册软件体系架构手册系统测试分析报告3管理类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次采购开发的系统质保期不低于叁年。1、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及故障响应应达到以下要求:(1)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的保障、技术咨询服务;(2)中标单位在系统验收后3年内,驻场维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驻场维护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系统维护经验;(3)本项目软件要求提供3年的免费维护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系统运维服务(1)要求在重庆市设立运维办事处或分公司。(2)驻场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系统维护人员管理条例。(3)驻场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托管单位制定的机房管理条例。(4)相关系统软件的升级在质保期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升级需报告采购人确认后再升级,并且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升级以保证系统安全。三、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报价,该报价为完成招标项目内容的全部报价,范围包括:系统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集成费用、附属设备、安装材料、可选设备、可选功能等等,以及工程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费用。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包括:每个项目的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厂商、产地等。报价按单项开列,费用以人民币报价、结算。3、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集成费、服务费、运保费等费用的组成、比例和计取方法。四、付款方式1、中标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2、软件安装、调试时运行后,系统工作稳定,无故障,符合合同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3、余款作为软件质保金,每一年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三年内支付完。五、知识产权及保密1、所有开发的软件除提交安装版外,还必须提交完整、可编译运行的源代码及相关设计文档;软件中使用了封装的第三方控件、插件、组件等中间件,则应在软件文档中详细列出所使用的中间件名称、用途和引用中间件的程序名称,并要求中间件满足可免费无限制复制且需无版权争议的条件;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所有版本中不得使用软件加密、硬件加密措施或软硬复合加密等措施,不得设定软件运行时间限制。2、采购人对系统软件知识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可以在本系统上任意进行二次开发。所有开发软件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所有采购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开发工具必须为正版软件,最终的使用权归采购人。3、中标人应当对开发中涉及的采购人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系统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六、培训投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技术性能、安装、使用、测试、维护及故障排除等内容,投标人须提出详细的用户培训计划,至少包括:1、对领导、操作员、执法人员、系统管理员等不同对象的培训计划;2、投标人应承诺对采购人进行培训并提供项目的技术培训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培训讲师、辅导人员,对各类培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3、培训方式采用分期集中培训方式,其中市环境监察总队参加培训人员和涪陵区环境监察支队、九龙坡区环境监察支队参加培训人员分别进行集中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4、受训人员经过培训后,应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培训的技术内容,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相应的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5、对用户方的系统维护管理人员提供下列专业培训:系统维护管理、故障的诊断与处理、系统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的培训。七、相关说明1、系统集成与维护(1)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软硬件产品的集成与调试,并在投标时提供整个系统的集成方案;(2)定期维护: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出系统的定期维护计划;(3)对用户要求的不定期维护提出响应措施;(4)对于用户或维护人员提出的修改设计的响应措施;(5)文档更新:实施系统维护或修改设计后,应在一周内更新有关技术文档并提交用户;2、技术支持2.1提供常驻工程师名单(包括职务、姓名等基本情况)。2.2投标人应提出系统通过验收后的支持方案。提供的服务至少包括:2.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2.2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二次评估服务。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中标人或者中标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中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除外)或见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力情况(包括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介绍);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场地、服务人员介绍)。(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含电子文档)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投标产品需2名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时间不超出20分钟。5、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集中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价格35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2商务部分352.1综合实力10企业认证2分具有CMMI认证证书(三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四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SO9001系列证书,上述每份证书计0.5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计0分。产品认证2分环保类移动执法软件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计2分。未提供计0分。获奖情况6分投标人所开发的环保移动执法系统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计2分,其他环保信息化产品获得省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计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1.投标人获得过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环保领域杰出企业的计1分;2.投标人移动执法系统获得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环保领域最佳解决方案奖的计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2.2经营业绩15环保类软件开发案例2分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承担过的环保行业采用J2EE技术体系的软件开发类业绩情况,单个系统开发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环保行业成功案例,每3个案例得1分,最高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以与环境保护部门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为准,提供不完整或提供材料不清楚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合同不能体现采用J2EE技术体系的可出具用户单位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文件)移动执法案例7分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移动执法软件开发项目的,且系统开发金额在100万以上案例一个计1分,最多计5分(提交与环保部门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承担过全国试点省份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项目建设案例,一个得1分,最高2分,(提交与环保部门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环保部级单位移动案例6分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承担过环保部移动案例,每个计3分,最多计6分(提交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2.3售后服务31.售后服务承诺有具体措施,完善详尽满足要求的的计2分,较为完善的为1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 注册地在重庆或者在重庆有分公司(办事处)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办事机构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4项目成员进度安排情况2提供详尽的项目分阶段实施时间表(以天为单位)和各阶段人员安排。方案完整、可管理性强,且投入至少5名(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2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的技术人员参与实施计1分,每一个项目经理或高级项目经理计0.5分。最多计2分,未提供计0分。(投标单位提供开发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2.5项目实施及维护方案1开发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安装调试方案合理;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合理,项目建成后维护、升级方案合理计1分。有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2.6其他优惠条件4投标方对本项目提供针对性的优惠条件,由专家进行横向评比,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他得0分。 3技术部分303.1项目技术设计方案(10)1需求分析熟悉环保业务,针对本项目需求进行分析,对重庆市环境监察业务熟悉,需求分析明确的计1分,良计0.5分,一般计0.3分,差不得分。2总体设计方案对系统整体设计的架构的合理性,采用的技术先进性,设计的完整性以及系统的护展性、可靠性等进行综合评价,优计2分,一般计1分,差不得分。2系统特色设计在系统设计上具有适用于重庆环境监察移动端的智能化现场执法特色,优计2分,良计1分,一般计0.5分,差不得分。1执法终端系统设计方案对执法终端系统(包括身份验证、任务管理、现场执法、移动办公、企业信息查询、风险源信息查询、在线监控管理、移动信访、环保手册、地图功能、稽查考核、数据同步等模块)设计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进行综合评价;优计1分,良计0.5分,一般部0.3分,差不得分。2环境监察业务一体化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对环境监察业务一体化管理系统(包括污染源网格化管理、环境监察业务管理、指挥调度管理、稽查考核管理、后督察管理、环境监察“一张图”、环境质量数据管理、环境监察综合数据管理、环境监察业务标准化体系等模块)设计方案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进行综合评价,优计2分,良计1分,一般计0.5分,差不得分。1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设计方案对数据交换共享平台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优计1分,一般0.5分。差不得分。1系统集成与数据整合设计方案对本项目系统集成、与现有业务系统衔接和对目前没有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整合设计方案进行整合性评价,优计1分,一般0.5分,差不得分。3.2执法终端系统演示(20)(不提供演示不得分)10Android平台移动执法系统开发能力提供基于Android平台的移动执法系统演示,系统功能包括移动办公、任务管理、污染源查询(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污染源在线监测等信息)、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现场执法、稽查考核等。系统需要能够查询任务完成情况。按演示情况排名计分,优计10分,良计5分,一般计2分。8其他平台移动执法开发能力提供基于除Android平台之外的windows 8(metro)、ios或其他平台的移动执法系统演示,系统功能包括移动办公、任务管理、污染源查询(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污染源在线监测等信息)、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现场执法、稽查考核等。按演示情况排名酌情给分。系统需要能够查询任务完成情况。提供主系统演示。提供一种操作平台演示最多计2分,提供两种操作平台演示,最多计5分,提供三种操作平台演示最多计算8分。2系统调研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示前,针对本项目在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及九龙坡、涪陵区进行了需求调研,并在重庆环境监察总队提供过定制开发系统给客户试用,得2分。4政策性加分(10)101.投标产品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产品列入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2分;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3-5分。合计110分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关于小微企业:2.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2具体加分说明:投标人为小型企业的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人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人未对“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做实质性响应的;(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五、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中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中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67707519。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推荐采用的载体为光盘或U盘)。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5、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不得用活页夹装订。(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执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2]387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渝价[2012]387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十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5、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采购人(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专项开发合同或实施细则可另行订立)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二)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序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123…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注: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原产地、型号等)数量单价(元)合计12345678人工费/9材料费/10运输费/11税费/12……13总计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列明的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中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3.1质保及售后服务能力情况;3.2培训;3.3信誉;3.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格式自定)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须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资料(自附)(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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