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视频会议室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襄阳市政府采购办新襄财采计(2013)155号、188号、189号、190号计划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拟就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视频会议室修缮、装饰工程及配套的办公家具、空气调节和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DHZC-2013-2
二、采购项目名称: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视频会议室修缮、装饰工程及办公家具、空气调节和消防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视频会议室修缮、装饰工程及办公家具、空气调节(五台)、消防设备采购
空气调节参数:
型号 | 参数要求 | 备注 |
制冷量kw | ≥14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制热量kw | ≥19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电源 | 380V-3N-50HZ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制冷功率kw | ≤5.62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制热功率kw | ≤5.62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最大静压pa | 30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气管(mm) | ≥19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液管(mm) | 12 | 相当于美国麦克维尔、格力、美的 |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两年内(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推24个月)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同时需具备空调生产企业(生产企业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空调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授予的产品销售证明书和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每一个空调品牌只允许授权一个供应商;
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得:2013年3月21日至26日9时—17时(节假日不休)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樊城区前进路31号世纪金源10楼9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是本项目拟派本项目经理)(原件)和空调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日14时整。
八、竞争性谈判地点:襄阳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襄城西街100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