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经济开发区腾飞一期大道绿化(人行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汀经济开发区腾飞一期大道绿化(人行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教监招[2013F]026号
开标时间:2013-04-0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所属地区:
长汀经济开发区腾飞一期大道绿化项目(人行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教监招[2013F]026号
长汀经济开发区腾飞一期大道绿化项目(人行道工程)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汀经济开发区腾飞一期大道绿化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13]65号)及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颁发的长汀经济开发区腾飞一期大道绿化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经济开发区腾飞一期大道绿化项目(人行道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腾飞一路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本招标项目位于腾飞一路,总长约1670米,包括人行道、路沿石等工程,工程施工投资额为约人民币150万元。
4、招标范围:人行道、路沿石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项目。
6、招标项目施工工期:2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是经长汀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抽取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统一办理);
(6)投标人必须是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内的企业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递交能够读取投标人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相关内容的ikey(Epass)锁;
(7)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携带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长汀县县内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除应当提供上述证明证件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规定开标时间后补件不予受理);
(8)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
于2013年3月21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三楼)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
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含招标图纸)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现金等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为: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二楼
八、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项目负责人:赖相发
办公地址:长汀县兆征路156号
联 系 人:曾庆富(手机:189*****0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三楼
联 系 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597—******* 传真:059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汀支行
账 号:7201 0104 0010 857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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