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城区分局业务技侦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公安局城区分局业务技侦用房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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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业务技侦用房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业务技侦用房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2)859号、长发改投发(2012)9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业务技侦用房
(2)招标单位: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3)建设地点:长治市城区秦家庄村南一环路与规划经十九路交汇
(4)建设规模:23895㎡(其中业务技术用房9737㎡,技侦用房14158㎡)
(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
(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筑师注册证书 (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于2013年 3 月 21 日至2013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 3 月 21 日至2013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时,在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当_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联 系 人:李虎成
电  话:139*****19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晓军 张仙茹
电 话:157*****335 152*****1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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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景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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