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所属

工程

桩类别

检测内容

检测

要求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元)

2021年需提供桩基检测服务的代建项目名称

预制桩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静载荷试验

1根

元/吨

52.5

桩身完整性

低应变

1根

元/根

48

高应变

1根

元/根

2000

水泥搅拌桩

单桩承载试验

1根

元/根

2400

复合地基承载试验

1根

元/根

2400

取芯(含压密注浆)

1根

元/根

1350

沟塘暗沟回填加固检测(每条监测点不少于6个)

1条

元/条

1500

合计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大写:玖仟柒佰伍拾圆伍角整(¥ 9750.50元)

备注:最终桩基数量按各项目实际检测数量为准,不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不变,同时不再计取人员及设备的进退场费。

一、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玖仟柒佰伍拾圆伍角整(9750.50元),服务费单价及合价报价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的单价及合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且核准项目等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检测工程师)。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桩基检测项目的所有检测服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仪器与设备使用费、水电费、堆载材料及机械(含仪器、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上下力支费、检测试验费、安全设施费、临时设施费、现场临时道路的加固等费用、措施费(桩头补强、加固、焊接等处理)、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完成相关检测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检测人员的食宿、办公等设施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4500元);专家评委费(按实收取);供应商中标后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议产生的所有费用;询价文件要求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23号

联系人:朱红星

联系电话:****-********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地基基础类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检测工程师)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必查)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二)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原件包无需密封。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33日上午9:00前密封送至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启东市南苑西路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不论何种原因询价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

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检测服务项目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需要提供桩基检测服务的代建项目。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3.服务周期要求:本项目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分批检测。工程现场具备检测条件,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组织人员到场检测,中标人检测合格后一个星期内出合格报告,必须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4.服务地点:各检测项目的施工现场。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40000元(银行汇票或转账),履约保证金在委托的全部检测业务完成后并提交完整的桩基检测资料后七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6. 现场考察

(1)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考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自行组织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原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 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按项目分别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500元整,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评委评审费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按实付清。

2.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项目分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格式见附件三)。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备注:若本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开标继续进行。若参与投标人只有一家时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付款方式:

合同价=综合单价×检测数量(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桩基数量按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本项目按检测项目分批付款,每批提交检测报告20日后一次性付清。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2021年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桩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所属工程

桩类别

检测内容

检测

要求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元)

2021年需提供桩基检测服务的代建项目名称

预制桩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静载荷试验

1根

元/吨

桩身完整性

低应变

1根

元/根

高应变

1根

元/根

水泥搅拌桩

单桩承载试验

1根

元/根

复合地基承载试验

1根

元/根

取芯(含压密注浆)

1根

元/根

沟塘暗沟回填加固检测(每条监测点不少于6个)

1条

元/条

合计

人民币大写: (¥

备注:最终桩基数量按各项目实际检测数量为准,不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不变,同时不再计取人员及设备的进退场费。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南通市桩基(地基)工程检测合同

****************4001.png">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通 市 建 设 局

(二00二年版)

委托方(甲方):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工程检测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检测内容

1.1 检测服务项目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需要提供桩基检测服务的代建项目。

1.2 服务周期:本项目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检测。工程现场具备检测条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组织人员到场检测,乙方检测合格后一个星期内出合格报告,必须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1.3 本工程地点:各检测项目的施工现场。

1.4 本检测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1.5 检测工作量:详见报价单。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

文件资料份数

提供日期

一、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

/

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检测时提交

三、桩位图

1

检测时提交

四、试验桩的打桩记录

1

检测时提交

第三条 乙方按下列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基桩(地基)检测成果

检测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质量等级

抗压静载试验报告

1

合格

低应变法试验报告

1

合格

3.1 检测成果规定每个项目提交一份。

3.2 按国家规定的检测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检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外业结束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交付检测成果。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方法

4.1 本工程合同价元,检测费用明细如下:

所属工程

桩类别

检测内容

检测

要求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元)

2021年需提供桩基检测服务的代建项目名称

预制桩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静载荷试验

1根

元/吨

桩身完整性

低应变

1根

元/根

高应变

1根

元/根

水泥搅拌桩

单桩承载试验

1根

元/根

复合地基承载试验

1根

元/根

取芯(含压密注浆)

1根

元/根

沟塘暗沟回填加固检测(每条监测点不少于6个)

1条

元/条

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备注:最终桩基数量按各项目实际检测数量为准,不论何种原因,综合单价不变,同时不再计取人员及设备的进退场费。

综合单价已包括下列费用:

1)完成本桩基检测项目的所有检测服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仪器与设备使用费、水电费、堆载材料及机械(含仪器、设备)进退场费(含二次进退场费)及上下力支费、检测试验费、安全设施费、临时设施费、现场临时道路的加固等费用、措施费(桩头补强、加固、焊接等处理)、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2)完成相关检测规范、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

3)检测人员的食宿、办公等设施费用;

4)中标后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议产生的所有费用;

5)询价文件要求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费用。

4.2 检测费支付方法:本项目按检测项目分批付款,每批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20日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4.3履约保证金:40000元(银行汇票或转账) ,在委托的全部检测业务完成后并提交完整的桩基检测资料后七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应在合同履行后向乙方提供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施工记录等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5.1.2 甲方提供电源、水源。

5.1.3 检测过程中的工作量发生变更,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检测费。

5.1.4 乙方外业完成七个工作日后交付检测成果,作为工程检测费用结算的依据。

5.1.5 甲方不得违反规定要求乙方对检测成果进行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5.1.6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工期顺延。

5.1.7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责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乙方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测,并对其可靠性负责。

5.2.2 检测人员应讲究职业道德,不得接受影响公正性检测的吃喝或馈赠。

5.2.3 乙方应在检测外业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一式伍份的检测报告,并承担责任。

5.2.4 乙方应根据检测结果出具公正性的检测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5.2.5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检测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检测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检测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检测费百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质量低劣,报告虚假,乙方应加倍赔偿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7.1 本建设工程检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包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共计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8.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4 其他事项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或初步检测报告。

委托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021年 月 日

标签: 检测服务 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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