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丰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和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价的询价公告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丰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和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价的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丰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和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服务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化规划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丰泽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11:15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2日15:0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田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联系电话:159*****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先生、****-******** |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丰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和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丰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和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QZT202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联系电话:159*****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丰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和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价的询价公告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的委托需对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丰泽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编制和技术报告等申报材料服务项目采购(采购编号:QZT2021-3)进行采购预算价的询价,现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前来提供报价。
二、标的项目:
1.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专家评审及修订、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收集汇总、整理、汇编、扫描、平台录入等工作。
2.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及相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完成《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政府常务会并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颁布实施。
三、企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工作内容:
1.2021年3月底前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2020年4月底前完成创建技术报告及工作报告编制、审核与修订以及档案材料的整理与制作;2020年5月底前,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根据国家、省考核工作安排,协助做好各项考核迎检准备工作。
2.2021年3月底前完成《丰泽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
五、报价文件及报送要求:
1、企业报价单必须加盖报价企业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密封盖章。
2、报价开始时间:2021年2 月25日11:30时(北京时间)至2021年3月2日11:30时(北京时间)止。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 日15: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本公告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递交报价文件及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
5、招标代理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135*****536
6、业主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9*****599
7、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2 月25日起至 2021 年3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报价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时间内到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楼)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询价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询价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二、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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