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第三标段采购公告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第三标段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第三标段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03
1.2项目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1.3服务内容:提供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
1.4服 务 期:2021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30日,每批次运输地点、时间及送达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1.5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三、采购预算:约6600万元,以单次竞价年度合计金额为准。
标段号 | 区域 | 数量 (万吨) | 金额 (万元) |
一标段 | 哈尔滨、大庆、 绥化 | 40 | 2,400 |
二标段 | 佳木斯、双鸭山、伊春、鹤岗、七台河、牡丹江、鸡西 | 26 | 2,200 |
三标段 | 齐齐哈尔、黑河、大兴安岭 | 23 | 2,000 |
总计 | 89 | 6,600 |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4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自有车辆不少于20台(提供行驶证扫描件)。
4.5付款方式:接受银行电汇、包含但不限于12个月期以内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信、E信通等。
4.6结算方式:接受采购人以柴油代替结算金额不超过30%的运费款(柴油结算单价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并且成交的运输车队需具备40吨以上的柴油储存罐,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中任意两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 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上述时限内任意两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件扫描件)。
4.8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为国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运输累计10万吨(含10万吨)以上(提供上述时限内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4.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10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9:00至2021年3月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三标段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4:00
7.2响应文件评审时间:2021年3月3日14:00开始
7.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响应文件一式五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8.2竞价时间:采购人将按实际运输需求,不定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运输服务竞价通知。
8.3竞价条件:本项目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可报名进入竞价环节,未入围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不得进入竞价环节。入围供应商参与竞价时,采购保证金均须以黑龙江阳光采购平台电子保函形式缴纳,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注:采购人组织竞价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请各入围意向供应商及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建材采购”版块竞价通知信息,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九、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经评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意向供应商可入围供应商名单。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
联 系 人:王升
电 话:156*****33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赵先生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第三标段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03
1.2项目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1.3服务内容:提供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散装水泥运输服务
1.4服 务 期:2021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30日,每批次运输地点、时间及送达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1.5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三、采购预算:约6600万元,以单次竞价年度合计金额为准。
标段号 | 区域 | 数量 (万吨) | 金额 (万元) |
一标段 | 哈尔滨、大庆、 绥化 | 40 | 2,400 |
二标段 | 佳木斯、双鸭山、伊春、鹤岗、七台河、牡丹江、鸡西 | 26 | 2,200 |
三标段 | 齐齐哈尔、黑河、大兴安岭 | 23 | 2,000 |
总计 | 89 | 6,600 |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4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自有车辆不少于20台(提供行驶证扫描件)。
4.5付款方式:接受银行电汇、包含但不限于12个月期以内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信、E信通等。
4.6结算方式:接受采购人以柴油代替结算金额不超过30%的运费款(柴油结算单价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并且成交的运输车队需具备40吨以上的柴油储存罐,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中任意两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 2000万元(含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上述时限内任意两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原件扫描件)。
4.8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为国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运输累计10万吨(含10万吨)以上(提供上述时限内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4.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4.10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9:00至2021年3月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三标段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14:00
7.2响应文件评审时间:2021年3月3日14:00开始
7.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响应文件一式五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8.2竞价时间:采购人将按实际运输需求,不定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运输服务竞价通知。
8.3竞价条件:本项目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可报名进入竞价环节,未入围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不得进入竞价环节。入围供应商参与竞价时,采购保证金均须以黑龙江阳光采购平台电子保函形式缴纳,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注:采购人组织竞价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请各入围意向供应商及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建材采购”版块竞价通知信息,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九、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经评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意向供应商可入围供应商名单。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
联 系 人:王升
电 话:156*****33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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