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房管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乌审旗房管局采购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乌审旗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为乌审旗公安局采购应急物资储备架,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编号:2013WSQCG-018
二、 项目内容:乌审旗公安局采购应急物资储备架。具体品目名称、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参加询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企业;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间: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点击下载招标文件.doc

2、拟投标人需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http:// ,或http://cg.ordos.cnhttp://ggzyjy.wsq.gov.cn
3、拟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政府7号楼)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白浩波 联系电话:****-******* 传真:****-*******
4、供货商报名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报名登记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3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6、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3年3月26日下午5:00时。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U盘或光盘),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册供现场专家、采购人参阅。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前送达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投标文件的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并将另行单独密封的“竞标一览表”一并递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文件及“竞标一览表”。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审旗公安局
联系人:纪建国 联系电话:138*****298
集中采购机构: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白浩波 联系电话:****-*******
地址: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郝文泰 电话:0477- *******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乌审旗房管局采购办公设备项目编号: 2013WSQCG-017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4一、说明4二、询价采购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与评标12六、定标16七、公告与质疑16八、签订合同与验收17九、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17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19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28第五章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28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30一、询价评议30二、确定成交供应商3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32第一章 招标公告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乌审旗房管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为乌审旗房管局采购办公设备,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编号:2013WSQCG-017二、项目内容:乌审旗房管局采购办公设备。具体品目名称、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四、参加询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整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企业;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间: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点击下载招标文件.doc 2、拟投标人需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或http://cg.ordos.cn或http://ggzyjy.wsq.gov.cn。 3、拟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政府7号楼)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联系人:白浩波联系电话:****-******* 传真:****-*******4、供货商报名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5、报名登记时间: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3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6、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3年3月22日下午5:00时。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1、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U盘或光盘),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册供现场专家、采购人参阅。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前送达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投标文件的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并将另行单独密封的“竞标一览表”一并递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文件及“竞标一览表”。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整(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乌审旗房管局联系人:娜布其联系电话:130*****777集中采购机构: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联系人:白浩波 联系电话:****-*******地址: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郝文泰 电话:0477- *******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项目名称乌审旗房管局采购办公设备2项目编号2013WSQCG-0173采购人单位名称:乌审旗房管局 联系人:娜布其 电话:130*****7774集中采购机构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017300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联系人:蒋霞电话****-*******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2份,电子光盘1份6招标文件澄清2013年3月26日17:00 时前7实物样品有8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天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前10开标时间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整11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12交货期及地点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开户银行:乌审旗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单位:乌审旗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账号:****************012909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乌哈娜联系电话:159*****57314付款方式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乌审旗房管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价采购文件5.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 投标须知(3) 商务须知(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5)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6)评标原则和方法(7)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9)采购人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竞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以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投标人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投标人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件、复印件均不是有效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协同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同意。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7.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交易中心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7.4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8.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否则为无效投标。8.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8.6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9. 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文件目录(3)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7)技术规格响应表(8)商务规格响应表(9)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方案和进度表(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1)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①资格证明材料②资信证明材料③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④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 ⑤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⑥不良记录、近来牵涉的重大诉讼案件等说明(如有)○7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2)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0.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0.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10.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10.5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6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 备选方案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投标方案。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或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要求和时间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形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投标单位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或转账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3月26日之前(以“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上时间为准),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乌审旗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单位:乌审旗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账号:****************012909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乌哈娜 电话:159*****57313.3投标现场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3.4投标人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核对并领取加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讫章”的“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复印件;13.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讫章”的“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复印件; 13.6投标文件中在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中必须提供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3.7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公布3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无息原额退还。13.8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全额无息退还。13.9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的。14. 投标的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60天。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 Word电子文档(光盘)1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需签字、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A4规格打印,应编制连续页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1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为一正两副,并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外包封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每一密封条上注明“于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6.2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16.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7.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3年4月1日下午2:30 -3: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下午3:00时整。18.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规定将密封、标记后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到指定地点。递交地点为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并原封退回未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需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必要时还将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若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调整采购需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若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0.3 开标时,由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或其推选的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宣读的有关内容。20.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竞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之和与总价不符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开标纪录,开标纪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21.1 评审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的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和印发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遵照执行。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1.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21.5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阅读、领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按照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和评价;(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4)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供应商。22. 投标文件的初审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2.1资格性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和投标货物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3)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4)未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证明的。22.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牢固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格式文件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一种货物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和投标报价有缺漏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7)交货时间或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8)投标文件未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而是原文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充当所投设备的参数;(9)对招标文件重要参数项有负偏离的;(10)投标人为代理商,未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书的;(11)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12)有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3.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 投标文件的评价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24.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公司状况(企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交纳税金、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等);(3)所投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4)所投货物的性能、安全、质量、可靠性、完整性。25.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26.2 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6.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公告与质疑27.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的信息。27.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7.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八、签订合同与验收28.合同的签订28.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 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并就采购设备的数量、技术指标(规格型号)、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23.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23.4履约验收 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后,应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联合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的货款,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29.1招标评标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和改变应有程序。29.2评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评标专家承诺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打分细则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坚持独立打分,不应有任何倾向性,若有违规行为,取消评委资格。29.3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进行。29.4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委工作,如发现有对评标施加影响的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29.5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29.6评标期间,除与外界联系的公用电话外,所有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再另附)1.定义本须知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买方”系指乌审旗房管局;(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相一致。 3.专利权 买方在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过程中,卖方承担第三方提出、追究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责任。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条件 5.1 若是外国货物: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送买方。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3)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的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4)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5.2 若是国内货物:(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5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重、总体积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2)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5.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6.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7.保险由卖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100%的“一切险”保险。8.采购资金支付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付款”的规定。9.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和示意图连同设备一道交给买方。10.质量保证10.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10.2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年限。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质保期限、保修条件等,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损坏,由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10.3 在保修期内,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 4小时内响应, 1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一天内修复;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它单位维修,其费用由原供货单位支付。10.4 在保修期内,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投标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10.5 供货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供详细培训计划(在投标文件中列明)10.6 售后服务承诺:(1)投标人须对采购设备进行终生维护服务。(2)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10.4 提供的软件是最先进的,技术含量较高,并提供该软件的升级换代服务。11.检验11.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11.2 买方应会同用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验收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和退货。12.索赔12.1 根据合同,卖方对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要求的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2.2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须知第12.1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重议付款或从卖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3.迟交货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3.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终止合同。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违约罚款14.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以罚款,罚金从货款中扣除,罚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将终止此合同。14.2 上述违约金、罚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14.3 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人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采购人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15.不可抗力15.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6.税费1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6.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6.3 在中国以外地区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7.仲裁17.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寻求解决办法。17.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17.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7.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负担。17.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违约终止合同18.1 在卖方违约且买方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9.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0.转让和分包20.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书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1.售后服务21.1 售后服务承诺书21.2 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21.3 售后服务网点情况21.4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及其资质情况22.验收办法及要求 22.1 外观检查(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进行外观检查;22.2 数量验收(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22.3 质量验收(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5)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护、处理一般问题;(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7)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22.4 验收确认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单位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23.适用法律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生效及其他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4.2 合同一式5份,以简体中文形式,经采购单位、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4.3本合同由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管理机构、供应商各执一份。24.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5.履约保证金25.1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数等同于投标保证金数额)。25.2在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报告,无息原额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25.3若中标(成交)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1.质量保证;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3.保修协议;4.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一整包。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完毕。3. 安装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4. 付款方式: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款。二、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品目名称技术规格要求数量单位备注台式电脑联想扬天 T4980d9台票据存折打印机富士通超高速票据存折打印机DPK8680E1台喷墨打印机爱普生喷墨打印机A31台激光打印机佳能激光打印机A47台第五章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二、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及企业介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 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4.本企业6个月内纳税证明;5.本企业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6. 能够真实反映3年来投标企业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附清单;7.行业主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8.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生产、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9.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三、投标货物的资格性证明文件1.生产或销售许可证;2.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3.产品获奖证书;4.产品生产(或经销)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5.产品强制认证许可证;四、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1.货物清单、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说明;2.产品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4.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在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提供为无效投标外,其余均供评委在评审打分时参考,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一、询价评议询价小组应当采用集体询价的方式进行询价评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对询价过程和重要内容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截至递交响应文件规定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审查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询价满足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按照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经审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交竞标保证金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竞标有效期不足的;竞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交货期、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销售授权要求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对无效响应文件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确认。未对询价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询价程序。询价小组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当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询价采购文件或报价作实质性的变更。被询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全部条款的基础上,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按照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的,依次按照属于质量优者优先,服务好的优先原则确定,推荐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询价报告。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前,如果询价小组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认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其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次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询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询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没有书面回复的,视同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 投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年 月 日格式二: 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技术规格响应表……………………………………………………( )六、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技术指标)………………………………( )七、商务规格响应表 ………………………………………………… ( )八、货物发运计划、施工安装方案和进度表 …………………………… ( )九、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十、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三: 投标承诺书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完毕,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完毕。3.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5. 我方接受采购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投标人开户银行:账号/行号:投标人法人签字: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 日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兹委派我单位(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招标活动(项目编号:2012WSQCG-001),委派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五: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工)期售后服务网点质保期大写:小写: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3.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与优惠声明(如有的话)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单独递交,作为唱标之用。4.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5.优惠承诺属于服务评审内容,不作为投标报价打分的依据。如中标,优惠承诺将列入合同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 日 格式六: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分包名称及包号: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合计说明:1.提供所投货物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应另页描述。3.价格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有关要求的货物总价。 格式七:技 术 规 格 响 应 表分包名称及包号:编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投标人提供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响应程度备注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将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为无效投标。格式八: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编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生产厂家及产地整机国际品牌/散件组装备注1234567891011…说明:此表应根据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型号分别填写一份,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有项目,包括所有配套设备,必须详尽。 格式九:商务规格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响应的商务项目响应程度说 明12345 格式十:货物发运计划、施工安装方案和进度(一)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要建立质量保证体制,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确保施工质量。 (二)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货点进行安装的各个关键日期。(三)初步安装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各供货点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四)安装进度应与安装方案和组织设计相适应。格式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一)售后服务承诺1.在 年的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2.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此期间不收取维护费,如需更换零配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3.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维修服务,除收取交通费、住宿费和所更换部件的成本费外,不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4.投标人在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7.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8.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二)技术培训1.免费培训内容:2.培训日期及地点:(三)售后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1. 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2.本地化售后服务措施网点分布、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3. 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4. 售后服务人员及技术职称情况。 格式十二: 各类证明材料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