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扩建建设BT融资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扩建建设BT融资招标公告

金沙县第一中学扩建建设项目BT融资
招 标 公 告
1.建设地点:金沙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约14700㎡;概算总投资:概算总投资约2205万元人民币。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沙县第一中学扩建建设项目BT招标 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综[2012]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金沙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BT公开招标。
投资模式:BT模式(Building—Transfer,即建设—移交) 经金沙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县教育局作为招标人,拟采用BT方式建设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一)本次BT项目总面积约147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7832平方米,校园广场道路面积10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选择:本次项目招标不分标段,投资人必须全部投资方可成为招标候选人资格。
(三)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建设按照项目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规定的工期和时间节点进行实施;工程移交按照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四)计价及投资回报:
本项目工程量计价依据执行贵州省《2004年版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计算;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建建通(2011)564号文件》,材料差价按现行地方材料价计算。规范或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子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由招标方确定有资质审计部门跟踪审计。
(五)付款方式:甲方以资金分期支付方式回购建设项目,回购期半年。乙方向甲方提供完善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后,甲方应在28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竣工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完善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在6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如果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结算审计,开始计算回购时间。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按该单位工程预算价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所含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6个月内支付回购资金的95%。
(六)投资人参加投标,需交4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必须交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0%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在无需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中标通知自动失效;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BT合同30日内,乙方必须在金沙县银行设立资金专户,并提供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0%的资金(含履约保证金),用于项目的前期费用。如未按要求拨入资金,视为无满足本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直接中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以作为对影响本项目建设的赔偿。
3、项目投资人的条件
(一)项目投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资公司或具有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法人,由中标投资人招标确定施工企业;
(二)项目投资人应具备较强的自有资金实力和能满足本建设项目的融资能力,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
(三)投资人应提供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0%的资金,由招标人监管用于项目的前期费用支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项目投资人职责
(一)项目投资人负责工程项目投融资、招标选择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移交等项工作。
(二)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项目BT合同后,由投资人招标选择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6.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至 2013 年 3 月 28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港湾丽都A栋12-6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报名时同时出售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丽都酒店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沙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沙县城关镇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港湾丽都A栋12-6
邮 编: 邮 编: 536000
联 系 人: 童智勇 联 系 人: 张乾光
电 话: ****-******* 电 话: 0852—*******
入黔备案号: F********6-4/2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4年01月13日
2013 年 3 月 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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